生猪二次育肥生产指导意见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时间:2024-10-24

  

  

  生猪二次育肥是指养殖户购买即将出栏或者已经达到出栏标准的肥猪,经过2~3个月再次育肥后出售,以期获得猪价差额及增重部分额外利润的饲养模式。该模式具有周期短、操作灵活等特点。为全力推动我市生猪生产恢复,推动快速育肥,加快补栏增养,现结合我市生猪生产实际,制定生猪二次育肥生产指导意见,供生猪养殖场(户)参考。

  一、进猪前的准备

  猪场进猪前应做好清洗与消毒。一是要对场内清表除杂,消毒水井、水塔、水线,净化水体,确保洗消过程中的用水安全;二是对全场各区全方位的消毒,如可喷洒火碱(静置干燥至少2小时后用清水冲洗);三是对漏缝地板下的地沟、排污暗管、粪污系统等,强化洗消;四是用消毒剂对猪舍内环境、设备设施、养殖用具等全面冲洗干净,静置晾干。

  二、二次育肥猪的引进

  一是引猪前提前做好猪源区域的生物安全调查;二是引进的肥猪,猪源场需提供非洲猪瘟抗原和抗体“双阴性”证明;三是要做好运输过程的生物安全工作和防应激工作。猪只装车前,运输车辆必须彻底消毒。运输前,核实当地相关检疫手续(检疫票、头数及对应磅单)并随车保管,确保种猪运输沿途生物安全检查合规。对途经的路线、临时停靠点、备用路线、人员安排等提前做好规划与准备,途中尽量不停车、不进入服务区、不经过疫区及存在污染的风险点。运输过程中,车厢中温度稳定在18~25℃,防止温度过高和贼风袭击;避免急加速、急转弯;避免经过屠宰场、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场等风险较大的场所。

  三、二次育肥猪的饲养管理

  (一)饲养工艺

  基于生物安全等方面考虑,建议根据二次育肥猪群数量,采用“全进全出制”的生产模式,实行同一猪舍单元或全场只饲养同一批次的二次育肥猪。并根据肥猪的体重、强弱、采食习惯等,将体重和体质相似的猪分为一群。分群时遵循留强不留弱、拆多不拆少、夜并昼不并的原则进行。分群后对猪群进行调教,形成固定区域采食、固定区域休息、固定区域排粪尿的习惯。

  (二)饲喂模式

  饲养二次育肥猪建议采用自由采食的饲喂模式,保证育肥猪随时可采食新鲜的饲料。日粮中各种营养物质要搭配合理,更换饲料时不可一次性的全部更换,让育肥猪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减少由换料造成的应激。饲料类型可以是干粉料或颗粒料,也可以是湿拌料或液态料。

  (三)饲养密度要求

  二次育肥猪应保证有足够的活动空间,每头育肥猪占地约1.5~2m2左右,其中带有漏缝地板的圈舍每头猪占地面积约1.5m2,不含漏缝地板的圈舍每头猪的占地面积约2 m2。

  (四)做好基础免疫

  按照免疫程序定期为猪只接种疫苗,确保猪只获得足够的免疫力,减少疾病发生。特别要注意猪瘟、伪狂犬等疾病的防控。

  (五)加强饲养管理

  定期检查猪只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疾病和异常情况。保持猪舍的清洁卫生和通风良好,减少病原体的滋生和传播。

  (六)舍内环境控制

  猪舍内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以确保猪只的舒适度和健康生长。夏季要注意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

  四、二次育肥猪的出栏时间

  在当前生猪生产形势下,建议二次育肥猪在饲养1.5~2个月左右全部出栏,并随时关注价格波动,及时调整出栏时间。在出栏前应该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提前3天向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待检验合格后出具相关的证明才可出栏上市。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ZWGK0/TZGG152022/202410/t20241023_6759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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