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检察院:给员额检察官戴上“紧箍咒”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6-13

  中国农村网四川广元讯(苟玉婷)2015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检察官员额制。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员额检察官应运而生。

  什么是员额检察官?

  指通过测试进入员额内的检察官,改变现行检察官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在检察院内部重新确立检察官人员比例,依照遴选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到一线办案,实行司法责任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未入额检察官将不能独立办案,可成为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或转岗到行政岗位分流,无异于让所有现任检察官“重新考察、竞争上岗”,从现有的检察官中选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检察官进入员额,从而真正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员额检察官是如何产生的?

  首先组织检察官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然后开展集中考核,以考试、考核分数为主要依据,按照1: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报送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最后,遴选委员会审核把关,淘汰掉差额人选。利州区检察院29名员额检察官新鲜出炉。

  如何对员额检察官的权力进行监督制约?

《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规定检察官办案10个类别237项权限,其中员额检察官能够独立行使的办案权力达138项,较以往下放权力达50项之多。但是权力和责任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密不可分,随着检察官手中权力的扩增,该如何确保员额检察官公正行使权力呢?利州区检察院由内向外要求落实六项监督措施:一是要强化自身监督。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准则,坚守底线、恪尽职守。二是要依托统一业务系统为核心的信息化平台资源,加强业务工作的监督制约。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对办案各环节监督,严格办案流程,规范办案行为,遏制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要形成案件质量评查与年终考核监督机制。加强对案件质量评查,通过考核方式,建立员额制检察官退出机制,实行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机制,督促入额检察官积极履职。四是要建立员额检察官廉政档案。一人一档,客观记录反映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规范效率、效果等内容,作为员额检察官考评的依据,也是一种监督的手段。时刻掌握检察官廉政动向,进行动态化、规范化的监督管理,督促检察官强化廉政意识学习。五是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现场对整个庭审进行观摩、评议,对员额检察官出庭行为是否规范进行专项督察,对庭审观摩的效率及公诉人的应对准备及控场能力进行点评,促使员额检察官提高出庭支持公诉的实战能力。六是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高检院规定,庭审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直播使公诉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从而进一步拉近检察官与社会公众的距离,进一步扩大诉讼活动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更好的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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