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10-30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障全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省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5.加强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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