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11-21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

1.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2.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自治区重点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3.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4.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自治区区情的住房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5.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规划管理秩序的责任。

6.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全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7.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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