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海洋资源权益,保护渔业持续发展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时间:2024-11-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切实推动渔业资源损害赔偿制度贯彻落实,近期,市农业执法总队组织召开2024年渔业资源损害赔偿评估工作会议,会议特别邀请了渔业领域相关专家参与评估工作。

  会上,各位专家认真听取了执法人员对案件情况的详细阐述,仔细查看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针对涉案的非法捕捞工具、捕捞方法、渔获物品种以及对水生生物资源的危害程度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非法捕捞案件涉案物品认(鉴)定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及修复办法,计算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赔偿金额,形成了专家评估意见。

  会后,执法人员经与当事人进行现场磋商,双方达成了共识,并正式签署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当事人将按照协议约定的缴款渠道将赔偿金上缴至市财政专户。截至目前,市农业执法总队已查办渔业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起。

  下一步,市农业执法总队将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海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进一步规范海洋非法捕捞水生生物资源鉴定及损害评估工作,为我市实现海洋渔业经济健康、绿色发展提供有力行政执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411/t20241125_6788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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