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11-28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

1.负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2.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3.负责指导村镇建设。拟订全区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

4.负责指导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城市(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开展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5.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7.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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