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正案)表决通过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4-12-02

  

  11月27日,《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正案)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正后的《条例》七章33条,修改25条,删除18条,立足新法与旧法相衔接、相统一,适应我省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需要,重点对农机维修、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鉴定、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经过修正,《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扶持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责任和措施,能够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化监督管理,保障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安全,有利于进一步指导规范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stzx7305/20241202/9854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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