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12-11

天津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天津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1.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2.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4.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5.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6.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7.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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