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厅主要职责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12-12

河北省司法厅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河北省司法厅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省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省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项目的建议。

3.承担统筹推进河北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省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指导、监督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4.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省政府规章立法解释草案的起草、立法后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省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省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省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全省司法所建设。

6.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全省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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