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12-12

各位农民朋友们注意了,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今天来给大家讲讲《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第十条规定,这可是和咱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呢。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明确指出,国家要保护咱们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流转土地经营权。这话怎么理解呢?“依法”就是说,咱们在流转土地的时候,得按照法律来,得走正规程序,比如签合同什么的。“自愿”,就是完全看咱们自己的意愿。流转土地完全看咱们自己愿不愿意。自己的地,自己做主,别人谁也强迫不了。如果有人非要你流转土地,那可是违法的。咱们想流转就流转,不想流转就留着。“有偿”的意思是说,如果咱们决定把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那是可以得到相应报酬的。不能让人白用咱们的地,这样还能给咱们增加一份收入。

而且,这条法律还特别强调,要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侵犯。现在农村发展得快,土地流转也越来越普遍,非常容易碰到不法分子图谋我们的土地财产。现在有了这条规定,咱们就有底气去依法维权,保障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侵害了。

这些知识点朋友们一定要牢记,咱们的土地咱们说了算,依法、自愿、有偿地流转土地经营权,谁也不能侵犯咱们的合法权益。让我们一起用好法律,共同打造我们美好的农村家园。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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