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主要职责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12-16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2.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3.规划、实施、指导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4.管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承担统筹规划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7.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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