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改革:农民变身受益者,乡村振兴添动力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4-07

在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里,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浓墨重彩的关键一笔,对服务“三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意义非凡。《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十三条,精准为这项改革锚定了方向。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供销社改革:农民变身受益者,乡村振兴添动力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鼓励供销合作社加强与农民利益联结,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发挥其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

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经济体系里,向来独具优势。深化改革,就是要让这些优势充分彰显。在密切农民利益联结上,可采用订单农业、邀农民入股等办法,让农民从单纯的农产品生产者,转变为深度参与者与实实在在的受益者。完善市场运作机制,能让供销合作社紧跟市场动态,提升自身竞争力。强化为农服务功能,意味着在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农技推广等农民关心的重点领域,提供更周全、高效的服务。

在实际推进中,各地已有不少成功范例。部分地区的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帮农民全程托管耕地、播种、收割等农事,解决了农民人手不足、技术欠缺的难题;有的则搭建起电商平台,打开农产品销售新通道,让农民再也不用为农产品滞销发愁。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希望,各级政府能够积极落实法规的要求,让供销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增添强劲动力。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调研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全国三农法制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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