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乡村之美:农村住房建设的规范与提升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4-11

乡村的住房,那可是农民们实实在在的生活依靠,也是乡村风貌的关键展示窗口。在如今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浪潮里,怎么把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为农村住房建设指明方向。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这条法规。

守护乡村之美:农村住房建设的规范与提升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三十八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服务,强化新建农村住房规划管控,严格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鼓励农村住房设计体现地域、民族和乡土特色,鼓励农村住房建设采用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引导农民建设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的宜居住房。

以往农村住房建设乱象丛生,缺乏规划,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屡见不鲜,破坏乡村布局,威胁耕地红线。如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据法规,严格管控新建住房规划,划定宅基地范围,制定建设标准,对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坚决制止查处,严守耕地底线。

同时,政府积极推动农房品质提升。鼓励融入地域、民族和乡土特色,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引导村民在建房时融入传统建筑元素,让村落充满民族风情。大力推广新型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新技术稳固房屋结构,绿色建材环保又节能,降低能耗与成本,使农房功能现代、居住舒适,与乡村环境相得益彰。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只要各地严格落实该法规,从规划管控、特色塑造到技术推广,各个环节发力,定能打造出众多既满足农民需求,又彰显乡村魅力的宜居住房,为乡村振兴增添动力,让乡村愈发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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