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进城:土地权益保得住,城市生活享得到!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4-21

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时代浪潮中,农民市民化进程关乎千万家庭的安居抉择。如何让进城农民既能拥抱城市机遇,又不失去乡土根基?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告诉大家,法律是如何解决的!

农民进城:土地权益保得住,城市生活享得到!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推进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及其随迁家属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该法条确立两大核心原则:其一,严守农民权益底线,明确“三权”不得与落户强制挂钩,保障进城农民“进退有路”——既保有土地流转收益、住房根基与集体分红,又能自由选择城镇化路径;其二,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居住证作为衔接城乡福利的纽带,确保随迁农民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需求与城镇居民同标供给。

现实中,政策落地已显成效:多地推行“积分落户+权益保留”模式,如允许落户农民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托居住证制度,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提升。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这些实践印证了,当落户不再以“断根”为代价,当城市公共服务真正敞开怀抱,农民市民化方能摆脱“身份半融”困境,成为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可持续进程,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具活力的发展动能。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调研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全国三农法制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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