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村委会不能乱调整承包地!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4-24

在乡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承载着一家老小的生计与希望。可现实中,个别村委会随意调整承包地的情况时有发生,让不少农民忧心忡忡。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还会动摇农村稳定发展的根基

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村委会不能乱调整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有明确约束:承包期内,发包方不能非法变更或随意解除合同。这好比给农民吃了颗“定心丸”——只要签订了承包合同,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都不能轻易变动,农民可以安心在自家地里耕种、经营。

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他们同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会不能把退出土地作为落户条件,更不能强迫农民交回土地。土地是农民的“退路”,即便在城里遇到困难,还能靠土地维持生计。

此外,发包方也不能擅自收回承包地。只要农民依规履行合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受法律保护。这种规定,有效减少了因土地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村委会作为农村土地的发包方,必须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调研员希望农民也要增强法律意识,敢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双方共同守法守规,才能守护好农村发展的“根基”,让乡村真正实现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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