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种业根基:基础设施与用地保障的法律支撑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5-20

种业发展关乎国家粮食安全,是农业现代化的根基。从一粒种子的培育到大规模种植,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稳定的种植用地是种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此背景下,《种子法》相关规定为种业发展筑牢坚实基础。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深入了解一下。

筑牢种业根基:基础设施与用地保障的法律支撑

《种子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种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育种科研设施用地合理需求。对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内的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优势种子繁育基地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在现实中,种业发展常面临基础设施薄弱、育种用地不稳定等难题。一些地区育种科研设施陈旧落后,难以满足现代育种技术的需求;部分耕地因缺乏保护,被随意占用或改变用途,影响种子繁育工作。该法规从两方面发力,一方面加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为种业科研提供良好硬件条件,保障育种科研设施用地需求,让科研人员能安心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将优势种子繁育基地内的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从法律层面保障种子繁育用地的稳定性,避免因开发建设等原因被侵占。通过明确优势种子繁育基地的确定主体和流程,也让基地建设与管理更规范。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认为,落实好《种子法》第六十三条,能有效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为端牢中国饭碗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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