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新成员咋认定?国家用法律给咱划重点了!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5-21

在农村,添丁进口、新人进门都是大喜事,但也常有人犯愁:新出生的娃、嫁进来的媳妇,能不能算村里的“自家人”,享受集体分红、承包地分配这些权益?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来告诉大家。

农村户口新成员咋认定?国家用法律给咱划重点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因成员生育而增加的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因成员结婚、收养或者因政策性移民而增加的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应当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这条法律把大家关心的“成员身份认定”问题讲得明明白白。家里添了新娃娃,不用特意申请,孩子从出生那一刻起,就自动成为村里的成员,未来能和其他村民一样,享受集体土地承包、分红等权益。对于结婚嫁入的媳妇、上门女婿、政策性移民而来的乡亲,只要符合村里规定,一般也能被确认为成员。当然,各地情况不同,有些村会要求新人在村里落户、长期居住,或者履行一定义务。但不管怎样,法律给了保障,只要合理合规,村里不能随便把人“排除在外”。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有了这条法律撑腰,以后再碰上成员身份认定的争议,大家心里就有底了。新成员的权益得到保障,农村集体生活才能更和睦,日子越过越红火!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三农调研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全国三农法制调研中心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