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辽宁省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5-08-04

  

    辽农办畜发〔2025〕52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整合专家资源优势,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提高动物疫病防控综合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厅拟成立辽宁省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向各有关单位征集委员会委员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设置政策研究、动物疫病防控、动物检疫、兽医实验室4个领域,共同为辽宁省动物防疫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推动全省动物防疫事业科学发展。

    二、请各单位严格把关,推荐本单位委员人选(推荐名额见附件2),被推荐人员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身体健康,能承担我厅分配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我厅将组织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委员人选后通知推荐单位,未入选不通知。以后委员会有关工作安排直接通知委员本人,请予支持。

    四、请于7月15日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辽宁省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附件1)邮寄至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表》(word版)、职称证明和执业资格(pdf版)等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张辉

    联系电话:024-88420057,13889869278

    电子邮箱:lndwfy@163.com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5号甲辽牧大厦, 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1.辽宁省动物防疫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2.推荐名额分配表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zwgk/zszdgkwj/202507011610469960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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