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铁腕监督护航“陆川猪”品质安全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5-08-25

  

  日前,陆川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镇一处库房被违规用于生猪屠宰,立即督促市场监管局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经查,该场所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合法资质,屠宰的生猪均未经检验检疫,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取缔了该非法生猪屠宰点。

  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陆川猪”的品质声誉不仅关乎地方特色品牌的价值,更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饮食安全与健康福祉。今年以来,陆川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将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内容,推动构建起全方位的监督网络,筑牢从源头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陆川县纪委监委创新运用“领导领题包联”机制,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整治,由班子成员对重点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约谈提醒,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同时带队下沉一线,深入乡镇农贸市场、肉类加工厂等关键场所开展“嵌入式”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部分经营户未按规定公示检验检疫证明、小作坊卫生条件不达标等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改。并推动县公安、市监、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等场所进行排查整治。联合行动以来,全县立案涉走私肉类冻产品案件6件,缴获肉类冻制品超76吨,市场秩序得到有力整肃。

  强化线索摸排、强化打击力度、强化部门协作深入推动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力统筹“室组地”片区协作力量,严肃查处监管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以及背后潜藏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同时,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构建起线索移送、责任追究等协作机制,聚焦日常监管不够有力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制发工作提示函,推动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目前,收到相关问题线索17条,立案13件13人。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yl/t251157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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