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司法局抓实法治示范创建助推民生“十有行动”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8-07

中国农村网四川内江讯(程志彬)今年,内江市积极推进民生“十有行动”,以“德法有依”为目标,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内江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作用,大力开展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目前,内江市东兴区、资中县已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成功创建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1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2个、法治示范乡镇(街道)1个;命名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24个、法治示范乡镇(街道)15个。


一是持续开展、稳步推进。内江市司法局联合内江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3月启动了第三批市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制发《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掀起了新一轮创建热潮。


二是明确任务、细化标准。《通知》明确创建内容、创建程序、工作要求等内容,全面确保创建工作有效落实。同时,从推进依法执政、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社会法治、推进全民守法和健全法治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详细制定创建指导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高位推进法治示范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督导、压实责任。此次法治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各县(市、区)日常督导,内江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内江市司法局严格验收的方式层层压实责任、分步推进。目前,共有17个单位申报创建市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37个单位申报创建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


四是着力民生、突出实效。此次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已被内江市委、市政府纳入民生“十有行动”,通过“责任制”加“清单制”的模式进一步提升基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为推进法治内江建设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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