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法律贯彻落实 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十
准确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本质特征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振伟
2006年10月31日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一部重要的涉农法律。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法制化轨道,赋予其法人地位,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最大贡献。十年来,随着实践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一些规定已难以适应实践需要。2015年,全国人大农委会同农业部等部门启动了修法工作。2017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修订草案。
一、进一步把握准、把握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本质特征。
近年来,对合作社的本质特征有一些争论,实质是对合作社基本原则的争论。探讨问题可以见仁见智,但体现到法律制度中,合作社的本质特征还是要把握准、把握好,起码在较长的历史阶段是如此。
我国合作社的发展,既坚持了国际上形成共识的合作社本质特征,又坚持了从中国实际出发,在继承基础上有一定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合作社基本原则主要有三条:一是成员地位平等和实行民主管理原则(学界也有民主控制的提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人合性”、“互助性”组织,实行“一人一票”,劳动权利大于资本权利;二是自愿原则。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三是为成员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原则。合作社盈余主要按照与成员的交易量(额)比例分配,资酬适度。合作社开放的社员资格、民主管理(控制)、盈余主要按惠顾额分配三个本质特征,是其成为特别法人的主要支撑。如果不坚持合作社的本质特征,合作社就难以与其他经济组织相区别,不利于国家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支持引导。
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有别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之初,就反复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区别,提出了分别立法的思路。集体经济组织正在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有些将改制为股份合作社或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无论名称如何,由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本质区别。集体经济组织的社区性、社员身份的稳定性及封闭性、财产权结构的双重性、以及经济社会功能交织等特征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具有的,其组织结构和治理结构复杂,也没有可供借鉴的立法经验,需要单独立法规范。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适应市场需要,主要依靠内因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了国家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措施,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导向。但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否可持续发展,最终要靠自己,由市场决定命运。要激发合作社自主发展的活力,下力气规范名不符实的合作社,过去是先发展再规范,成立合作社不设门槛,农民入社不设门槛,目的是先引导发展。现在的思路应有调整,就是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防止无序发展。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非法行政干预和赋予过多社会功能。
依法履行指导扶持服务职责
农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办公厅主任 叶贞琴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农业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指导、扶持和服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法律贯彻落实,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第一,大力宣传贯彻法律,营造了有利于合作社发展的良好环境。农业部印发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法律的文件,编写宣传辅导材料,启动法律宣传月活动,举办座谈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将法律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六五”普法期间,各级农业部门培训合作社人才120多万人次。
第二,推进配套法规建设,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合作社法律法规体系。农业部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发布了合作社示范章程、财务会计、登记管理、规范有序开展信用合作等配套制度,指导协助19个省(区、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推动形成了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核心、地方性法规为支撑、规章制度相配套的合作社法律法规体系。
第三,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合力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了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全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下发了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评定了近8000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各地涌现出县级以上示范社18万多家。大多数地方陆续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有的地方成立了合作社指导服务专门机构。有15个省份制定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具体意见。
第四,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对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力度。农业部主动沟通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出台财政、税收、信贷、涉农项目等惠农惠社政策措施。今年,农业部会同中央农办等部委起草,并以中办国办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服务、保险支持、营销市场、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建立健全支持合作社等发展的政策体系。
十年来,我国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已成长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到今年7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93.3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6.8%。合作社逐步向一二三产融合多种功能拓展,向生产、供销、信用业务综合合作演变,向社际联合迈进,组建联合社7200多家。合作社组织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生产,发展新产业新业态,17万家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拥有注册商标,4.3万家合作社通过“三品一标”质量认证。
下一步,农业部门将继续加大法律宣传贯彻力度,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扶持措施,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与有关部门一起更好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江平
现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施行以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和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和农民增收,推进了农业现代化。截至2017年7月底,全国共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93.29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4.33%;成员总数4623.65万个,增长5.69%;出资总额4.46万亿元,增长15.89%。
国家工商总局一直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实施。一是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讲座、广播、知识竞赛、征文、获奖论文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配套文件的宣传力度。二是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完善登记管理依据。与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工商总局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与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设立、变更、注销及备案登记等事项,促进了联合社的发展。与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数量、轻质量,一些合作社有名无实、流于形式的现象进行规范。三是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制度改革。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工作和年报抽查工作。全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全程电子化试点。四是提供绿色服务通道,实现便捷登记注册。大多数工商部门在登记注册大厅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设专人为农民及合作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和便捷的登记服务。五是综合运用工商职能,通过推行农业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引导注册并依法规范使用农产品商标、搭建红盾护农平台等方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合作社规模总体偏小,成员数、辐射的农户数较少;适应市场的能力不强,产品成本缺乏竞争力等等。
下一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探索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方式方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行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努力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骆琳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十年来,供销合作总社始终把推动法律实施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要“努力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要求,紧密结合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大力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供销系统坚持加快发展、加强规范、加大联合的工作方向,采取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大力创办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积极参与国家级示范社创建工作,建立监测淘汰机制。各地供销合作社不断探索创新,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成立文化、消费、公共管理等新型合作社。十年来,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2.8万家增加到17.2万家,累计向2200个专业合作社投入扶持资金12.9亿元;组建产业型和区域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6300家;创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社2000家,平均入社成员639户。
二、发挥综合平台作用,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各地供销合作社利用流通优势,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市场进超市的“绿色通道”,举办特色对接活动,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多渠道、多方式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线上线下大市场。总社连续举办五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资供应商、农产品采购商对接会,先后组织22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会进行对接,现场签订采购合同共计98.53亿元,实现“一个平台、三方受益”。近年来,全系统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和农副产品购进额年均增速均在20%以上,去年分别达到6950亿元和1.2万亿元。各地供销合作社通过发展农机、植保等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服务公司,创造性开展土地托管业务,服务土地面积1亿亩以上。
三、探索“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各地供销合作社按照中央精神,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依托供销合作社自下而上构建乡镇、县、市、省四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体系,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会,为其提供现代农业、城乡商贸、农村金融等服务,把供销合作社的体制网络优势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优势结合起来,拓展了为农服务功能,增强了合作服务能力,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依法兴社强社 合作强农富民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祝保平
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作社运行机制逐步规范,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截至2017年6月底,全省各类合作社达8.15万家,入社农户1104万户,农户入社比重77.8%。
在合作社发展中,江苏省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构建支持体系。2010年施行了《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09年省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省相关部门在财政资金等方面给予专项政策扶持,构建了以“一法一条例”为基础、职责部门配套政策为支撑的支持体系。二是坚持因社施策,引导规范运行。省政府部署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省两办转发省农委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实施细则,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整县推进行动。引导合作社规范设立登记等内容,推广以财务核算为主的代理服务做法。重点对合作社辅导员、理事长、财务人员、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三是坚持典型示范,促进创新发展。开展“四有”“五好”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建立示范社四级联创制度。61家合作社开展综合社试点,内部信用合作宜兴市部级试点成果在11家合作社推广。开展“党建强社、合作富民”活动,建有党组织的合作社7300家。省农委注册“苏合”公共服务商标,免费提供“苏合”销售合作联社使用。连续十年举办省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四是坚持多方协调,集聚扶持合力。省农委设立农民合作社指导处,市县明确职能处室,乡(镇)普遍配备辅导员,构建了四级指导服务体系。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工商登记、税收、用地用水用电等扶持政策。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扶持资金年度规模达1.85亿元。2013年建立合作社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基金规模已达5.9亿元。
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主任 陶方启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十年来,安徽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推动了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由2007年的867家发展到2017年6月的83534家,入社农户384.7万户,辐射带动农户581.3万户。入社农户与一般农户相比,人均收入高出10%以上。
为推动合作社发展,安徽省采取了多项举措。一是构建政策体系。2010年省人大出台了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2012年省政府出台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相继在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信贷保险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政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县、乡农经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结合的指导服务体系。三是强化规范建设。自2010年开始,安徽省把引导合作社规范化运行作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示范社和示范县创建,全面推行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务信息化、产品安全化、成员技能化、服务全程化等“七化”建设。四是加大支持力度。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合作社发展专项,设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金融资本普惠支持合作社,率先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推行“政策性+商业性”保险新模式,大幅度提高了合作社的风险保障水平。五是持续创新发展。率先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成立全国首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培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和土地股份合作试点。
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发展水平
四川省农业厅副厅长 张强
四川省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使之成为为农服务、引农入市、助农增收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截至2017年6月底,全省农民合作社达8.2万家,入社成员451.5万户,入社成员和带动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54.4%。
四川省发展农民合作社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宣传培训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送法下乡等形式,深入乡镇村社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市、县业务辅导员和合作社骨干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二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等配套政策,着力完善扶持政策体系。省级财政扶持项目以国家示范社和省级示范社为重点,严格项目资金监管,推动合作社发展壮大。三是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行动,完善部门联合评定机制,开展动态监测,着力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高、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示范社。四是经营机制不断创新。支持合作社探索创新组织模式和经营机制,总结推广了崇州农业共营制、新津“大园区+小业主”、高坪“大林模式”等成功经验。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精准脱贫行动,加快贫困地区合作社发展,带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完善合作社产权制度,公积金量化到成员账户。财政项目资金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开展股权量化改革,增加成员财产性收入。五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产业化经营模式,积极开展产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服务,推进实体化经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支持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打造自主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
合作社未来发展的几个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张晓山
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10年来,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一些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创立和发展的实践必然会丰富合作社的理论与政策,促进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但正在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面临挑战。在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的中国农村,家庭经营基础上多元并存、混合型的农业现代化经营形态将长期存在,作为发展现代农业重要载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践中也呈现出了异质性和多样性的特点,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
首先,要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质的规定性(本质属性)及清晰界定合作社与其他类型市场经济主体的不同点。合作社是社员所有、社员控制和社员基于使用服务而受益的特殊法人类型的经济组织。合作社的主体成员是合作社资产的所有者,他们同时也是合作社服务的使用者,通过与合作社之间的交易实现所有者和使用者身份的统一。如果放弃合作社质的规定性,使合作社混同于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也就没有必要成立合作社了。
其次,在明确合作社质的规定性前提下,让农民自由选择。农民应选择的是成立或加入哪一种与市场对接、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类型。合作社只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不可能包打天下。农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有多种组织形式,农民在家庭经营基础上可以选择合作社,也可以选择其他经济组织形式,也可以仍旧以家庭经营形式参与农业的全产业链活动。但每种组织类型有各自的质的规定性及相关规章制度,必须对号入座。
第三,在守住底线(底线就是与其他类型经济组织相区别的合作社质的规定性)的前提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在理想和现实之间寻找平衡点,保持和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灵活性和包容性,尊重农民社员的制度创新,给予基层合作社更大的弹性活动空间。
探索合作社发展新模式
黑龙江省克山县仁发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党委书记 卢玉文
克山县仁发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从2009年10月成立至今,成员数量由少到多、土地经营规模由小到大、经济实力由弱到强,成为黑龙江省第一个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和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一是实现均等分配。合作社坚持以成员利益为重,大体经历了蹒跚起步、探索成长、规范发展三个阶段。在2011-2012年的探索成长阶段,实行“一保、两提、两分”分配机制(农民入社土地设保底金;提取公积金、农机具和场库棚折旧;土地分红,“国投资金+公积金+出资额分红”),出台“七条承诺”(农民土地入社保底价350元/亩;成员权利义务平等,秋后盈余按入社资金同等比例分红;国家补贴资金所产生的盈余平均量化;家庭有困难的成员借回土地保底金;成员仍享受国家发放的粮食综合补贴;重大决策一人一票;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到2013年,合作社步入规范发展阶段,经民主决定取消土地保底金。
二是加强规范管理。重大事项由理事会“拿点子”或成员提建议,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监事会监督执行。坚持没有无主资产,未分配盈余为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5日为财务公开日,让成员心里都揣本“明白账”。
三是推广高效种植。与荷兰公司合作建设种薯繁育项目,引进全自动马铃薯收获机和荷兰农业GAP栽培模式,建设高标准有机食品基地,种植马铃薯、大豆等高效作物。
四是提升组织层次。联合31家省级示范社组建了联兴现代农机合作社联合社,建立了互为担保的信用联盟,贷款解决春耕资金缺口2.1亿元。
五是延长产业链条。开展精深加工,投资建设法式薯条和薯丁项目,新建彩色马铃薯加工项目,建设鲜食玉米加工生产线。注册了“龙哥”等品牌,通过电商直销产品。
“三化”增活力扶贫见实效
湖北省罗田县锦秀林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刘锦秀
湖北省罗田县锦秀林牧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的2007年创立的。十年来,合作社已成长为湖北省首家集黑山羊育种、养殖、科研、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第一,加强规范化建设是合作社的立足之基。合作社紧扣成员最关心的关键环节,在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依据《章程》建立健全了财产管理、财务管理等12项制度。在财务管理上,使用专业财务管理软件做账,由专业会计人员负责,并对财务定期公开。在激励分配上,定期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实行盈余返还,做到报酬与绩效紧密挂钩。
第二,实行系列化服务是合作社的生存之本。合作社探索建立了“五统一”的服务模式,即统一提供种羊、统一建设栏圈、统一防疫消毒、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收购销售,较好地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为拓宽肉羊的销售渠道,合作社建立固定销售点、直销办事处,做到常年销售不间断。2016年以来,与行业组织联手,创新开展黑山羊产业精准扶贫公益性认购活动。
第三,推进产业化扶贫是合作社的成功之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关键靠发展产业。2015年,罗田县建立了“政府+银行+保险+合作社+农户”的五位一体扶贫模式,合作社被确定为实施扶贫工程的市场主体,为精准扶贫养羊户提供良种供应、羊舍建设、科技培训、疫病防控、饲养技术、母羊保险、种草养畜、肉羊回收、文化植入和档案管理等10个方面的精准服务,为推进产业化扶贫开辟了一条新路。
目前,合作社已由办社初期的5人发展到2660人,黑山羊养殖户发展到7780户,户均年收入达3万多元,由合作社带动发展形成的罗田黑山羊产业已成为大别山区脱贫攻坚的“希望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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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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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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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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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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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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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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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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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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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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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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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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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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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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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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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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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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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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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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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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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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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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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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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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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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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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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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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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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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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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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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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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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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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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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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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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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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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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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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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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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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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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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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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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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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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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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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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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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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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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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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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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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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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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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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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