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2月23日至5月22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国家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视。2018年7月20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向国家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国家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担当到位、统筹协调到位、整改措施到位、督查督办到位。
(一)增强政治自觉,凝聚思想共识。局党组始终将巡视整改作为当前统计部门首要政治任务,带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打牢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思想基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通过召开各层级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不断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紧迫性,持续巩固深化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成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反馈后,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局领导、总师任副组长,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省级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局内各司级单位都成立了本单位巡视整改工作领导机构,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建立整改专项会议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整改落实。专门向国务院27个部门发函,要求围绕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以及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有关事项进行对照检查、切实整改,着力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
(三)制定清单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局党组对巡视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逐项研析,本着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制定了《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5个方面存在的42个问题,确定了106项整改措施,明确了每项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各省级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按照国家统计局党组要求都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
(四)层层压实责任,上下联动发力。局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层层传导整改压力。局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主动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抓紧协调,重要线索及时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通过召开统计局系统巡视整改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的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合力。各省级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按照国家统计局党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巡视整改工作。
(五)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真改实改。建立整改专项督办制度,按周倒排进度,按周督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强化整改落实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巡视整改请示报告制度,对整改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局OA办公平台和统计内网分别设立“中央巡视整改”专栏,及时通报巡视整改重大事项和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反馈问题,综合施策确保巡视整改落实落细落地
国家统计局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抓住关键问题,紧盯工作重点,把党组带头整改与推动系统整改结合起来,把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结合起来,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确保巡视整改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落实中央关于防范惩治统计数据造假的指示要求不够有力,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差距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局党组带头主动学。巡视整改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12次集体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印发《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统计部门党的政治建设实施意见》,着力构建统计部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是多措并举集中学。巡视整改以来,局党组成员、总师共为分管单位讲党课11次;局机关31个司级单位党支部(党委)主要负责人、173名调查总队班子成员为党员干部讲党课。组织开展集中轮训,截至2018年6月底,局机关共举办2期司局级、5期处级干部轮训班,各调查总队均按时完成了集中轮训工作,共培训县处级以上干部4000多人,实现轮训全覆盖。在局内各司级单位、各调查总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最新精神为主题认真开展再学习大讨论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举办3期“统计大讲堂”。
三是丰富载体自主学。修订完善《党员知识手册》,编发6期《党建工作情况交流》,将190余篇优秀体会文章收录至《学习进行时》并下发党员干部学习交流。充实完善局内网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栏内容,最新上线66门课程和42讲微党课。组织局机关和调查队系统党员干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章党规党纪知识闭卷测试。
2.针对落实中央关于防范惩治统计数据造假的指示要求不够有力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组织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地方统计局系统、调查队系统和各司级单位全面排查和整治。组织力量对10个省级统计局、10个调查总队、6个局内司级单位以及10个市级、10个县级统计局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情况开展集中抽查。通过排查和整治,查实查清以数谋私问题线索3件,被处分处理人员10人,清退现金29万余元。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检查。认真梳理今年5月以来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举报线索,对有关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线索由国家统计局直接调查,先后对宁夏灵武、山西应县、湖南长沙等多地统计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共立案检查企业323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31个;对8个省(市)的10个县(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
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和曝光力度。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意见》《办法》)等提出对直接立案调查地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建议。制定《国家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办法(试行)》,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开设曝光台,已曝光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
四是加快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在浙江、湖北、陕西进行统一核算试点,于2019年在全国正式实施,实现地区GDP与国家GDP基本衔接。
五是严格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出台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强化对核算、农业、工业、服务业、能源、投资、贸易、收入、价格、人口就业、科技等11个专业的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着力提高审核评估的科学性、严谨性。向各省级统计机构和局内各司级单位印发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要求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
3.针对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不够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推动重大统计改革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强化对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重要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国家统计局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重要部署工作方案》确定的66项任务措施再次集中督办。将《意见》《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内容作为修改完善《统计法》的重要依据,推进中央重大决策法治化。对落实《“十三五”时期统计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自查评估,针对存在问题严格督办落实,确保规划目标有序推进、如期完成。
二是强化调查队“国家队”“轻骑兵”作用。不断完善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业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调查总队和副省级城市调查队“三定规定”,强化调查队执法监督职能和快速调查、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统筹抓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和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完善普查调度工作制度,加强对各地“两员”选聘、经费落实等有关情况的调度。组成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督导组,由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带队赴15个地区开展了现场督导和检查。加大普查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公众支持配合。建立部门普查工作协调机制,推动部门参与普查。
四是加快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加快研究制定关于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的实施意见。健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出台“三新”统计分类,研究修订“三新”增加值核算方案,推进“三新”统计常规化。
五是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国家统计云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认真开展统计联网直报安全备份子系统建设,上线试运行国家统计基础数据库,强化大数据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研究编制大数据平台技术方案。
(二)关于党的建设比较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干部选任把关不严,日常管理监督不够到位,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有的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巡视整改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精心研究制定方案,深入学习研讨,坦诚谈心谈话,积极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准备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全面深入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按照局党组部署,各省级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局内各司级单位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立督导组对各省级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和局内各司级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全覆盖督导。其中,局党组成员、总师带队督导11个省级统计局、11个调查总队和25个局内司级单位。
二是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强化党组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政治标准,严把“好干部”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免去2名司(厅)级干部职务。对受到批评教育、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刚过被提拔使用的干部,严格审核把关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改进完善干部推荐考察方式,在考准、考实上下功夫,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强化执纪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把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三是坚决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将选人用人问题纳入统计部门各级党组织巡视整改内容,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国家统计局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手册》,完成4个调查总队及所辖副省级城市调查队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巡视移交涉及选人用人问题的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核查,并及时予以办结。
四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挂职工作相关规定,彻底纠正3名司(厅)级干部和7名处级以下干部挂职锻炼“两边兼顾”的问题。完善干部挂职工作机制,2018年度挂职锻炼全部安排在基层统计部门和定点扶贫县(旗)。及时组织各调查总队和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围绕挂职锻炼、个人事项报告等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编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负面清单》,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对不如实申报的1名局机关司级干部给予诫勉处理,1名副省级城市调查队班子成员诫勉处理并终止提拔程序。
五是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局党组成员、总师分管调查总队党建工作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情况汇报。巡视整改以来,局党组成员、总师带头开展11次基层党建调研。配齐配强党务干部,督促指导应换届党支部按程序进行换届,对党组织换届请示报告认真审核把关、书面正式回复。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机关党委联系指导局机关各司级单位党支部(党委)工作、党建基础工作量化考核等制度。
六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督促局属有关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督促指导有关调查总队党组完成机关党委委员增补工作。全面清查各调查总队机关党委委员配备情况,对存在问题的8个调查总队全部按程序进行增补到位。督促指导有关市县级调查队单独设立党组织。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全部设立纪委,制定出台《关于局属单位成立党委、纪委工作方案》,按程序在符合条件的局属单位成立党委和纪委,配备党委、纪委专职人员。修订局机关党支部纪检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并纳入《国家统计局机关党建基础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对所属单位监督管理比较松散,执纪不严,“四风”问题多发,一些重点部门和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数字腐败、利益输送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局党组成员、总师分管调查总队、局内各司级单位党建工作制度,局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调查总队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局所属事业单位修订并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和管理办法、基建工作管理制度、机动车停车位管理办法等。组织在京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及时开展投资理财自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纠正,健全大额投资内部决策和报备制度。
二是认真履行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印发《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巡视工作办法》《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等,对4个调查总队及所辖副省级城市调查队现场巡视。组织各调查总队、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局党组开展的内部巡视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31个单位126个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再整改。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有关问题,免去1名司(厅)级干部职务、取消2名司(厅)级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和嘉奖奖励,给予1名干部降级处分、1名干部警告处分。
三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建立纪检干部任职“上管一级”制度,听取10个调查总队纪检组长履职汇报,健全完善对纪检干部履行监督责任的考核机制,限期配齐所有县级调查队纪检(监察)员。举办2期调查队系统纪检干部履职培训班,督促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修订并严格实施《国家调查队系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各调查总队纪检组开展对函询了结问题线索的抽查核实工作,对核实发现存在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针对“四风”多发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依规依纪认真处置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协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委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有关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3名司(厅)级干部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给予2名司(厅)级干部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4名处级干部纪律处分。加强对会议和培训地点、日程、经费报销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召开局机关、调查队系统培训会,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规定和纪律规矩宣传解读。
二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全面落实局机关及调查队系统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组织各调查总队、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三公经费”超预算、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并将此类问题纳入国家统计局党组巡视、审计及财务专项检查的常规内容。
3.针对数字腐败、利益输送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严查有关问题线索。根据中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积极配合驻委纪检监察组做好查处工作,严肃查处数字上的腐败、利益输送等问题,对3名司(厅)级干部予以免职处理。配合地方监察、司法机关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项治理。
二是建立健全防范数字腐败制度机制。组织局内各司级单位和调查队系统扎实开展对外提供数据全面摸排和清查工作。建立健全数据管理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提供统计数据工作规定》,对统计部门对外提供数据提出规范要求。
三是强化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对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进行公开通报,会同或配合驻委纪检监察组在局内有关单位和调查总队开展“一案一宣讲”工作。举办全国统计系统国家安全培训班,组织开展国家安全、保密和统计法治教育。
(四)关于抓上次中央巡视整改力度不够,有的重点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对照本轮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梳理上届巡视整改情况。对部分本轮巡视再次指出的问题纳入本轮巡视整改一并进行,对其余问题组织开展了认真自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成因进行了分析研判,提出整改措施进行再整改。经梳理后,对8项存在缺陷的制度进行修订,废止1项制度,对4项执行不到位的制度强化执行;对未落实的长期举措重新细化整改目标进行再整改,将已基本落实到位的长期举措纳入日常工作并加强监督。
(五)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工作。
积极协助驻委纪检监察组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规依纪认真核查处置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及时向驻委纪检监察组报告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指导。中央巡视整改以来,国家统计局及各直属单位共给予35名党员干部纪律处分,其中司(厅)级干部3名,处级以下干部32名;对46名干部给予组织处理,其中对10名司(厅)级干部予以免职,对4名司(厅)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9名司(厅)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三、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将统计部门党的建设引向深入
国家统计局党组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视整改作为新起点,不断巩固并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有力推进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更加扎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科学理论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在统计部门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家统计局党校的必修课。
(二)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积极配合修改完善《统计法》,全面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加大国家统计局直接立案调查和案件曝光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处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大力实施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抓紧制定《规定》实施办法,认真做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不断优化完善统计数据生产流程,严格执行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审核评估办法,着力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严格遵守政治理论学习、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加强统计部门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提升统计系统各级党组织抓重大任务落实的能力。强化统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大力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统计核心价值观。
(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成员分管调查总队机制、局机关党建工作联系人机制、调查队系统党建工作条块结合机制作用。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强化提醒监督,对顶风违纪的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调研实效。切实加强对统计系统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将巡视利剑直插基层。健全调查队系统的纪检工作机制,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五)着力健全巡视整改制度化长效化机制。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通过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将巡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升华为制度,靠制度的持续激励和约束形成长效机制,促使广大统计党员干部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对本轮巡视整改和上届巡视整改建立的机制制度,坚持持续跟踪检查督办,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动整改成果公开化透明化,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党支部大会等,向统计系统党员干部通报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广泛接受监督。
(六)全力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狠抓《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贯彻落实,加强对统计重大改革发展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检查,坚定不移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深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积极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试编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扎实抓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监测评价,准确研判经济形势,深入分析经济热点难点问题,更大范围推进统计数据公开共享,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大力推进统计业务的网络化、数字化、云计算和智能化,加快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8576384;邮政信箱: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国家统计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bgszzbs@gj.stat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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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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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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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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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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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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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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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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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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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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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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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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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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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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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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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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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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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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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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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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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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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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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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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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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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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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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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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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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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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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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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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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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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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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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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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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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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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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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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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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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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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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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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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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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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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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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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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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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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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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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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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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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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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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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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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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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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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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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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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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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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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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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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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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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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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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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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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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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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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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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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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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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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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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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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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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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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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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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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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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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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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