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的这篇专题报道,特别提到了淮南检察机关的这一创新做法(2)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0-16
 
  推动刑罚落地
  罪犯刑罚是否得到相应执行,与社会公众的公平感与安全感息息相关。检察机关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把好刑事司法最后一道关。
  2014年7月2日下午,原国际级足球裁判员陆俊提请减刑案开庭审理。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参加了案件审理,依法对庭审全程进行同步监督。
  “假立功”“花钱买刑”曾是刑罚变更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存在于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上。为促进解决这一问题,最高检于2014年3月底开始,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以“三类罪犯”为重点,对正在监管场所服刑的,逐人审查;正在保外就医的,逐人见面、重新体检。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23827人,同比上升42.6%;监督有关部门对2244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收监执行,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121人;查办违法“减假暂”背后的职务犯罪252人。
  为了巩固专项活动成果,2014年8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以办案形式严防乱减刑、滥假释。其中,更是对检察机关派员出庭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作出具体规定,实现了同步监督。
  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也是刑罚执行的“老大难”问题。为消除这类罪犯因流散社会带来的社会隐患,最高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项清理,成效明显。
  2016年5月,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启动。今年3月12日,曹建明检察长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说,专项活动共核查出11379人并逐一跟踪监督;已监督相关机关纠正6381人,其中收监执行5062人;对逃匿或下落不明的2005人督促采取追逃措施。
  近年来,时有媒体报道“被精神病”或“假精神病”。为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强制医疗执行活动中正确实施,维护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利,保障强制医疗执行活动依法进行,最高检于2016年6月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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