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期案例看2019年追逃追赃工作新特点(2)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7-01
  制度红利带来强大合力,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
  3月28日,看到外逃17年的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于善福如期从珠海拱北口岸入境,在此等候多时的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曾军长舒一口气。
  去年1月,三水区监委成立后,区检察院将于善福案移交区监委办理,从新西兰追回于善福的任务由此落在了曾军带领的工作专班肩上。
  于善福外逃时间长,线索中断多年,对他的追逃曾被不少人认为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对此,曾担任反贪局副局长的曾军硬是从“不可能”中找到了曙光,通过扎实细致的基础工作,争取到于善福重要关系人的支持配合,为成功劝返创造了条件。
  “于善福的归案,得益于市、区两级监委切实扛起追逃追赃主办责任,也得益于有效整合公检法、金融机构等单位力量,织密线索排查网络。”曾军介绍说,于善福案充分体现了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
  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3月4日,曾在取保候审期间出逃国外、后又偷偷潜回国内的深圳市罗湖区原地税局干部陈丹霞落网。此时,距离深圳市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承办该案仅3个多月时间。
  记者了解到,陈丹霞案原本由罗湖法院办理,由于缺乏相应的办案手段和条件,导致陈丹霞一直未能归案。深圳市追逃办接手该案后,及时充实办案力量,追逃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重大进展。比如,在市公安局支持下,从前期摸查到后期抓捕,均做到了精准推进、有的放矢。
  通过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使办理追逃追赃案件的资源和力量得以有效整合,上下一体、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更加明确,构建起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指挥、立案单位力抓主办、成员单位强化协同、外逃人员所在单位积极配合、追逃办督办协调的工作体系。
  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最为直观的体现就是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今年1月,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谢浩杰从菲律宾被押解回国。在办理谢浩杰案过程中,专案组调动各方力量,既摸清谢浩杰外逃轨迹,又全面梳理其重要社会关系、出逃前生活状态和交往轨迹;通过多次反洗钱查询,获得涉案人员、涉案企业几十万条大额交易流水数据,冻结谢浩杰夫妇无锡本地多个银行账户,查明了谢浩杰涉嫌犯罪的基本事实。
  4月1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开展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帷幕。与前些年由最高检牵头开展专项行动相比,彰显了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以及由此带来的职责转变。这也预示着,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追逃追赃工作势必收获更多制度红利、激发更大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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