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期案例看2019年追逃追赃工作新特点(4)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7-10
  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
  4月9日,袁国方在外逃25年后回国投案,赃款亦被追缴。在其回国投案的镜头中,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入境后的袁国方,先后在两份文书上签字捺印,一份是1994年由公安机关签发的逮捕令,另一份是由杭州市上城区监委签发的留置通知书。
  “这在程序上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浙江省追逃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袁国方涉嫌职务犯罪,并于案发前潜逃国外。1994年2月20日,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袁国方立案侦查,2月25日决定对其刑事拘留,6月8日决定对其逮捕。袁国方回国投案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逮捕,然后转由监察机关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记者了解到,在袁国方确定回国投案之前,省、市追逃办和专案组在案件事实查清、法律定性准确、法律依据充分的基础上,曾论证将其从逃往国遣返、引渡回国两个方案的可行性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还按照相关条约要求,起草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临时羁押请求书和引渡请求书。
  从过去主要依靠劝返手段,到着力运用遣返、引渡、异地追诉等方式,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追逃追赃工作正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仅在2018年11月,湖南省怀化市富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郑泉官从美国被强制遣返回国;出逃13年的浙江省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从保加利亚被引渡回国……
  “加强专业化、法治化建设是推动新时代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辽宁省纪委监委第十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建军认为,要用好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加强顶层设计,不断推进司法执法合作标准化建设,形成各种战法的操作指南;针对法法衔接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外法律问题组织集中攻关,力争将每一起个案办成法治引领、程序规范的反腐败国际执法合作的典范。
  追逃追赃工作的专业化、法治化,与法治环境建设密不可分。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谭宗泽建议,加强制度供给,解决信息来源不畅、手段缺失、力度不够等问题。如,进一步完善反洗钱机制,加大查处地下钱庄内外勾结暗度陈仓向海外转移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利用名贵字画、花草、古董以及奇珍异宝交易以及利用虚拟货币等洗钱行为,健全相关法律规定;推动涉案财物资金来源举证责任倒置立法。
  记者从中央追逃办获悉,今年将重点加强法法衔接和对外衔接,提高追逃追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对内加强法法衔接,明确申请发布红色通缉令、反洗钱调查、没收违法所得、缺席审判、归案后调查审判等工作程序;对外推动司法执法合作标准化建设,制定个案联合调查、证据交换等操作指南。
  “今后将着力打好追逃追赃法律战,更多运用司法执法合作渠道开展追逃追赃,比如引渡、司法协助、异地追诉、遣返、推动外国承认和执行我法院冻结令或没收裁定等。”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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