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斩断阻挠查处的幕后黑手(4)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7-19
  2016年8月5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发生一起抢劫案,犯罪团伙成员蒋某、袁某、董某等人以追讨欠款为由,持刀强迫陈某支付人民币11150元,并逼迫其写下一张5000元的欠条。事后陈某到芦淞区建设派出所报案,蒋某、袁某到案后供出了董某,董某遂托人找到时任建设派出所教导员刘磊请求给予“关照”。
  “磊哥,您一定要帮忙,我这次并没有动手,只是开车,他们分给我五六百块,只够油钱……”董某对刘磊“诉苦”。
  “那好,你到时候去我所里,就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他们给你的是两百块钱油钱,其他的不要乱讲。”刘磊嘱咐道。
  如此一来,董某从犯罪嫌疑人摇身一变成为“证人”,致使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董某也因此暂时逃过了法律制裁。
  一字之差能让犯罪嫌疑人“逃过一劫”,而“保护伞”的“压案不查”则能一劳永逸“替人消灾”。2017年4月,李建国利用其担任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调查刘立军、张洪涛涉黑团伙犯罪案件中,收受犯罪分子钱款,压案不查,帮黑恶势力团伙逃避处罚。2019年1月,李建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