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全国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9-06

   去年根据国办发明电[2018]12号文件精神,取消活的畜禽:猪、牛、羊、马、驴(骡)、鸡、鸭、鹅、家兔、食用蛙类、蜜蜂(转地放蜂)享受绿色通道优惠。但为了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部署,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通知》指出,从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同时,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2、《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政策,规范车辆查验管理,确保整车合法运输车辆免费通行。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为公路收费站准确辨别种猪、冷冻猪肉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3、《通知》强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鼓励相关车辆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尽快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

  

   去年1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进行调整,鼓励畜禽产品冷链运输、冷鲜上市,运输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活畜禽运输车辆实施备案管理。

   当时,执行多年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发生了重大调整。明确运输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同时,运输鲜、冻畜禽肉等动物产品的车辆可继续享受原有的“绿色通道”政策。

  

   时隔将近10个月,为了保障猪肉供应,稳定猪肉价格,交通运输部重启对仔猪运输的“绿色通道”政策,时间截至明年6月底。实际上,此次恢复执行运输仔猪“绿色通道”政策,是在去年11月以来中断仔猪“绿色通道”政策后的再一次重启。目前,非洲猪瘟防控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生猪生产和运销秩序逐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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