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门联合发文!乡村医生队伍有望壮大,你怎么看?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10-15

   为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我国于2010年面向中西部农村地区启动了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截至2018年,已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了5万名本科临床(含中医,下同)医学生,但由于部分地区岗位与待遇落实不到位、诚信档案使用政策不明确、违约成本较低等原因,一些定向医学生毕业后选择违约,影响政策效能。

   针对这些情况,《通知》从做好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薪酬待遇及履约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下面一起来看看。

   就业安置

   1、保障编制待遇

   各地在当地编制总量内,依法依规解决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问题。

   2、简化招聘流程

   采取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

   3、优先安排

   在签约县域内优先安排到服务人口多、全科医疗需求大、全科医生较为短缺以及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科医疗岗位服务。

  

   4、允许合理流动

   定向医学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在县域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可以在本省份内跨县域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调整,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薪酬待遇

   1、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

   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定向医学生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并结合实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周转住房。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2、保障其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

   定向医学生按照规定作为单位委派人员参加3年全科专业(含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培训期间原人事、工资关系不变。

  

   履约管理

   1、加强违约定向医学生诚信管理

   建立定向医学生诚信档案,将违约记录等相关材料归入其个人人事档案,将违约情况纳入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综合评价。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违约或未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及违约金等恶意违约者,将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定向医学生违约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不计入服务期。

   2. 加强签约县有关部门诚信管理

   对未按照规定落实定向医学生就业工作或相关待遇的签约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公开通报,纳入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失信管理,6年内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将不再为失信县安排各类卫生健康人才支持项目,并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如果定向医学生发生违约情况,经原签约地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愿意按照原协议继续履行约定服务,或服从省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到省域内其他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至少6年的,服务期满后,对其信用信息记录进行及时修复,并将相关情况说明归入个人人事档案,不再纳入违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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