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优秀技术人才投身农业农村发展(2)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12-0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农业农村部人事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意见》起草出台的过程? 
  答:按照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为做好《意见》研究起草工作,两部门专门研究制定了改革工作方案,全面收集整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农村发展的讲话、论述及批示,梳理了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中关于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要求,多次召开座谈会,反复调研论证,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2019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就文稿征求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各方面反馈意见情况看,《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措施针对性较强,有一定的前瞻性,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和基层实际。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两部门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19年10月,《意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问:为什么继续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作为正高级职称? 
  答:《意见》明确,在农业系列增设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同时,继续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作为正高级职称,面向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和各类涉农企业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主要考虑:一是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工作开展10多年来,获得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广泛赞誉和认可,在带动农业技术人员增强业务素质、提供技术支撑方面效果明显。二是明确面向基层一线开展评审,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广大农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三农”,畅通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渠道。三是设置正高级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的同时,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既有利于实现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人才的分类评价,又有利于推进各类农业技术人才的交流融合。在调研过程中,基层一线农业技术人员也普遍希望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问:《意见》在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方面还有哪些突破? 
  答:在《意见》起草过程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提出了以下针对性改革举措。 
  一是完善专业设置。为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明确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设置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同时,为促进评审专业设置与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允许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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