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管理办法》的函
关于印发《北京市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
管理办法》的函
京政农函〔2018〕48号
门头沟、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区政府:
为保证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扎实有序、顺利推进,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30号),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0月16日
北京市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管理办法
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山区农民安居乐业、增收致富的一项民生工程。为规范工程管理,保证搬迁实效,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圆满完成新一轮搬迁任务,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3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搬迁原则。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的实施,遵循“规划先行、有序推进,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原则。努力实现搬迁一批农民,建设一个美丽乡村的目标。
第二条 搬迁范围。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洪水威胁地区及饮水困难、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符合搬迁条件的险村、险户和低收入村、低收入户要优先列入搬迁计划。
第三条 搬迁时限。本办法适用于经市政府批准的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工程为期5年,即2018年至2022年。原则上能搬早搬、应搬尽搬,搬迁任务应尽量往前安排,确保到2022年按质按量圆满完成任务。
第二章 工程组织
第四条 市级职责。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山区农民搬迁工作。建立由市农委牵头、市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山区农民搬迁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山区建设处,各相关部门主管处室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确认年度计划,集成政策资金,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检查督导工程进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市农委负责组织相关区政府确认年度搬迁计划,宣传搬迁政策,开展搬迁工作培训,督促、检查、指导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结合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易地搬迁项目对搬迁村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
市民政局负责对搬迁村养老、助残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给予支持。
市财政局负责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市级补助资金保障工作。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对搬迁村地质灾害评估、防护工程建设和办理占用农用地、险村搬迁紧急避险用地等相关手续给予支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结合农宅抗震节能建设对搬迁村新建住宅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
市水务局负责对搬迁村水影响评价编报工作和农村供水、生活污水处理给予业务指导。
市旅游委负责对搬迁村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和搬迁户开展民宿旅游经营,在贷款担保、业务培训、宣传推广方面给予支持。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指导相关区实现搬迁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市文物局负责对搬迁村原址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提出保护要求,并对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对搬迁村绿化造林工程和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给予支持。
市残联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搬迁村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残疾人家庭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给予支持。
第五条 区级职责。各相关区政府是搬迁工程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实行区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由区长担任召集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山区农民搬迁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开展搬迁村审批事项联审工作,协调解决搬迁遇到的相关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农委,负责组织编制年度搬迁计划、资金拨付、进度调度、督促检查等具体工作。各区政府要把搬迁工作纳入山区乡镇政府年度工作考评,对搬迁工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三章 工程计划
第六条 前期调查。各区组织相关乡镇开展细致的调查工作,将有搬迁意愿、具备搬迁条件的村庄列入年度搬迁计划。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确定搬迁规模、资金筹措、新村选址等方案。
第七条 计划申报。各区政府每年8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搬迁计划编制工作,并以区政府名义函报市农委进行确认,同时将年度搬迁计划录入山区农民搬迁管理信息系统。
第八条 计划确认。每年9月底前,市农委将确认的下一年度搬迁计划下达到各区,同时函送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财政局根据市农委对下一年度搬迁计划的审核确认函和市级补助资金拨付意见,将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各区。
第九条 计划调整。搬迁计划经确认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在保证完成原计划搬迁规模的前提下,于当年8月底前,以区政府名义将调整方案报市农委审批。
第四章 工程实施
第十条 前期准备。列入搬迁计划的村庄,在工程实施当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具备开工建设条件。主要包括:
1.编制新村规划。要遵循《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规定和村庄布局规划编制搬迁村庄建设发展规划。
2.开展新址评估。对拟搬迁新址开展地质灾害评估、水评、地质勘察等工作,确保新址安全、宜居。新村选址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由本区自行优先落实占补平衡指标。
3.办理审批手续。易地搬迁村要及时办理占用农用地、林地等相关手续。如遇地质灾害易发区紧急避险搬迁用地问题,参照《关于落实地质灾害易发区紧急避险搬迁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征〔2013〕306号)办理。
4.制定搬迁方案。搬迁方案涉及搬迁形式、建房模式、新宅分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后续产业等内容。
5.农民组织动员。开展入户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等工作。
6.确定施工、监理队伍。通过民主公开程序,确定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鼓励农民参与搬迁决策、工程建设和全程监督。
第十一条 搬迁模式。搬迁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搬迁模式,鼓励探索创新科学合理的搬迁模式。
1.易地搬迁。在本村域内或跨村域选择安全可靠的新址实施搬迁安置,搬离地质灾害隐患点。
2.集并搬迁。行政村内分散的自然村向主村集中安置。对规模较小的行政村,集并建设新社区。
3.规划重建。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可通过科学规划设计,将村庄进行重新合理布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并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水平。
4.分散搬迁。对分散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险户,可根据农民意愿,采取自谋安置地的形式搬离原居住地。
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搬迁村列入计划当年,全面启动开工建设。工程实施第2年年底前,搬迁新宅全部达到入住条件。要严格按照村庄规划建设,严禁私建、扩建,严禁建设小产权房和进行房地产开发。要加强工程监理,新建住宅抗震应符合8度设防要求,节能应符合外墙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0.45W/(m2·K)、外窗的传热系数K值不大于2.7W/(m2·K)。超低能耗农宅节能标准应符合我市有关技术要点要求。要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率先在指定工程部位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第十三条 原址处置。搬迁村原址房屋经文物部门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实施原址保护,并妥善处理好其权属和后续开发利用;其他房屋要全部拆除,防止出现回迁、“一户多宅”、安全事故等问题。
第十四条 后期管理。各搬迁村要加强后期管理维护,严禁搬迁新村出现私搭乱建等问题。使用紧急避险搬迁用地的搬迁村,要按规划国土部门有关规定加快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五条 产业培育。各区要统筹旅游、农业等产业扶持政策向搬迁村倾斜。搬迁村要坚持生态优先,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培育特色农业、生态产业和休闲旅游业,引导搬迁农民就近就业创业增收。
第十六条 工程除险。市规划国土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制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规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相关区政府要加大力度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落实,根据实际情况与山区搬迁统筹组织实施,最大限度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证山区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 防汛避险。相关区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完善避险机制,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发出预警、避险转移,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章 工程监管
第十八条 进度调度。各区农委按月上报当月工程实施进度统计表。每年11月底前,对搬迁计划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主要成效进行自查,并向市农委提交自查报告。年度搬迁计划完成后,各区农委要统计实际搬迁户数、人数和拆除旧宅户数,于第2年9月底前向市农委提出补助资金清算申请。市农委审核确认后,函报市财政局办理补助资金清算。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搬迁村要建立搬迁农户档案,留存村民大会决议、搬迁方案、搬迁合同、资金支出等相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
第二十条 信息化管理。各区农委要组织相关乡镇及时将搬迁村、户基本情况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农民就业增收、工程投资等情况录入山区农民搬迁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一条 检查验收。工程完工后,由各区组织相关镇、村对符合我市山区农民搬迁和农宅抗震节能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的搬迁工程进行验收。市相关部门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对存在问题和未完成计划任务的区,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第二十二条 资金监管。各区对搬迁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各区加强对乡镇、村级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保证搬迁资金的使用安全、合理、有效。各区要建立搬迁工程资金审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截留和挪用山区农民搬迁工程补助资金,对违规、违纪的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农委负责解释。各相关区根据本办法制定搬迁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农委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遇有国家或本市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从其规定。
附件:1. 年北京市山区农民搬迁计划统计表
2. 年 月北京市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实施进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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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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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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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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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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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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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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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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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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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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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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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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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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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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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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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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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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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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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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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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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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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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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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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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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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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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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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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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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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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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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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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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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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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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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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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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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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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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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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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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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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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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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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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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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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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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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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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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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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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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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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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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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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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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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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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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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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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