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02

  鲁农机鉴字〔2020〕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

  今年3月,我省在疫情防控形势下组织开展的2020年全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线上线下,有声有色,延伸有力,宣传到位,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助推农机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机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职责

  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是农机化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赋予农机化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服务观念,切实做好农机质量投诉受理处理、在用农机质量调查等工作,促进农机产品的适应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体系

  各地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机械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市、县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机构建设规范》的要求,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指导辖区明确农机质量投诉机构,确定专业人员,设立投诉电话,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确保农机质量投诉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最大限度把质量投诉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履职尽责,切实加强农机质量投诉受理处理工作

  各地应指导市县级农机质量投诉机构遵循“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原则,积极受理、努力调解、处理所在县市的质量投诉案件,对那些市县级无法确定问题责任或无能力处理的案件,省农机试验鉴定站要给予指导和帮助。要对网络、电话、信件等投诉材料做好登记,认真审查,按要求及时受理和处理,积极预防、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做到事事有解答、件件有回声。

  四、强化手段,大力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机质量投诉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落实机构改革后系统新申请人员的注册和机构信息等数据维护更新。要认真落实农机质量投诉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农机质量投诉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将辖区内质量投诉信息及时完整地录入系统,按时报送本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投诉监督机构。为掌握农机质量的动态信息,制定农机质量调查计划,为农机质量状况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五、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常态化农机质量投诉监管方式

  今年“农机3·15”活动,在特定时期首次采取“线上”方式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行动,有条件的市县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各地要积极创新探索常态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机质量投诉宣传咨询服务方式,加大农机质量投诉咨询服务力度。切实发挥“农机3·15”专栏作用,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做到“线上办、不见面”。各地要指导辖区将各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下延伸,扩大宣传服务范围。要注重典型案例的整理宣讲和活动成效的总结推广,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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