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02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我们要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创出我们的畜产品名牌。”日前,即墨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正先在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培训班上进行动员讲话。

  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由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主开具合格证,承诺其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国家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强制性标准。以此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其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发挥自律作用,是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管理、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更加有效的保障质量安全。

  合格证的内容包括: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五承诺包括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承诺不使用非法添加物,承诺上市农产品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承诺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

  实行合格证制度,如果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可以有效地向社会公开问题产品流向,及时召回、销毁问题产品,严惩不法分子,树立公众消费信心。

  此次参加培训的即墨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辖属13处动物卫生监督站站长及业务骨干,将在各自业务辖区内的460处畜禽规模养殖场中率先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实施,保证让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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