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02

   

   

  辽农农〔2020〕74号

  各市(不含大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银保监分局,沈抚新区改革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省级农业保险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种植业保险工作,稳定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预期,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和辽宁银保监局联合制定了《2020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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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银保监局

               2020年4月27日

   

   

  (主动公开)

   

   

   

   

   

   

  2020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种植业保险工作,稳定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预期,根据《农业保险条例》、《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 林草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金〔2019〕102号)有关精神,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辽宁银保监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辽财金〔2019〕353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辽财金〔2019〕11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种植业保险政策,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机构市场主体优势,进一步规范种植业保险经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分散风险能力,稳定农民收入,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同时,推动种植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粮油作物各项保险

  落实国家部署、保障粮食安全,认真开展粮油作物保险,继续推进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延续实施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中央、省、市县财政对保费给予补贴,投保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1.粮油作物保险。

  (1)保险标的。三大主粮(水稻、玉米、小麦)和大豆、花生。

  (2)实施地区。三大主粮在非产粮大县实施,大豆、花生在全省(不含大连,下同)实施。

  (3)保额及费率。水稻、玉米、小麦、大豆、花生每亩保额分别为400元、280元、240元、200元、400元。水稻费率为8%,玉米、小麦、大豆、花生费率分别为10%、10%、10%、9%(锦州、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5市分别为11%、11%、11%、10%)。

  (4)保费承担比例。农户投保缴纳20%,政府补贴80%(包括中央35%、省级30%、市县15%)。岫岩县、北票市、义县、铁岭县水稻、小麦执行粮油作物保险产粮大县政策,政府补贴比例分别为中央40%、省级30%、市县10%。

  2.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1)保险标的。三大主粮(水稻、玉米、小麦)。

  (2)实施地区。产粮大县。范围依据为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确定2020年享受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补贴支持的产粮大县名单的通知》(辽财金函〔2019〕240号)。

  (3)保额及费率。农业大灾保险区分普通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保额不同。水稻、玉米、小麦普通农户每亩保额分别为590元、370元、240元,规模经营主体每亩保额分别为940元、720元、590元。水稻费率为8%,玉米、小麦费率均为10%(锦州、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5市为11%)。

  (4)保费承担比例。农户投保缴纳20%,政府补贴80%(包括中央45%、省级30%、市县5%)。

  3.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1)保险标的。玉米。

  (2)实施地区。岫岩县、北票市实施完全成本保险试点,义县、铁岭县实施收入保险试点。

  (3)保额及费率。每亩保额为700元,岫岩县费率为10%,北票市、义县、铁岭县费率为11%。

  (4)保费承担比例。农户投保缴纳30%,政府补贴70%(包括中央40%、省级20%、市级10%)。

  省直国有农场参加上述保险的,保费承担比例参照所在地政策,中央和省级政府给予补贴(市县财政不必承担)。

  (二)积极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

  我省继续支持设施农业和经济作物发展,在全省开展日光温室大棚保险和食用菌保险,在试点地区开展棚内作物和中药材保险,省、市县财政对保费给予补贴。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按照作物生产季节开展,投保截止日期为6月30日,逾期签订的保险合同转入下年度。

  1.日光温室大棚保险。

  (1)保险标的。日光温室大棚(不含棚内作物)。

  (2)实施地区。全省。

  (3)保额及费率。根据不同设施结构设定8000~17000元的每亩总保额。钢筋骨架和砖墙、钢筋骨架和土墙、竹木结构和土墙的日光温室大棚年基准费率为2%,钢架无后墙结构的大棚年基准费率为3%。

  (4)保费承担比例。阜新、铁岭、朝阳农户投保缴纳35%,政府补贴65%(包括省级35%、市县30%)。其他地区农户投保缴纳50%,政府补贴50%(包括省级20%、市县30%)。

  2.日光温室棚内作物物化成本保险试点。

  (1)保险标的。日光温室大棚内的经济作物。

  (2)实施地区。凌源市。

  (3)保额及费率。叶菜类每亩1000元,果类蔬菜、瓜果每亩2000元,花卉等经济作物每亩2500元。费率均为4%。

  (4)保费承担比例。农户投保缴纳35%,政府补贴65%(包括省级35%、市县30%)。

  3.食用菌保险。

  (1)保险标的。香菇、黑木耳、滑菇、灵芝、平菇、双孢蘑菇、杏鲍菇等7种食用菌。

  (2)实施地区。全省。

  (3)保额及费率。参照不同食用菌标准菌袋的直接物化成本确定不同保额。费率均为10%。

  (4)保费承担比例。农户投保缴纳30%,政府补贴70%(包括省级35%、市级20%、县级15%)。

  4.中药材保险试点。

  (1)保险标的。人参、五味子、细辛、柴胡等33种中药材。

  (2)实施地区。沈阳市、抚顺市。

  (3)保额及费率。参照不同中药材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确定不同保额。费率均为4.5%。

  (4)保费承担比例。农户投保缴纳30%,政府补贴70%(包括省级35%、市级20%、县级15%)。

  (三)探索种植业保险创新

  1.鼓励各市根据财力状况,针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开展保险,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探索开展价格指数保险和“保险+期货”试点,市县财政对保费给予补贴。根据实施成效、实施规模等情况适时考虑纳入省级补贴范围。

  2.鼓励各保险机构开展由参保农户全额承担保费的商业性特色农业保险,根据农户需求在日光温室大棚保险基础上开展由参保农户全额承担保费的商业性附加险。

  3.鼓励各保险机构开展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技术创新和保险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带动作用,利用多种渠道服务农业发展。推广业务服务流程电子化、线上化。

  4.鼓励各保险机构、各地开展农业保险理赔公估等定损模式创新。

  三、保费补贴申请程序

  为加强全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人力和时间成本,省财政厅会同有关单位开发了辽宁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系统(简称“管理系统”),于2019年9月15日上线运行。各承保机构和各地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应通过管理系统申请当年中央、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和下年预算。签字盖章的正式文件、报表等材料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至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务必保持一致。

  (一)当年资金申请

  1.承保机构逐级审核申请。承保机构认真组织做好投保工作,如实填写保单,建立台账,分县(市、区,下同)填写《申请拨付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表》(附件1,简称“资金表”),逐级审核、签字、盖章。承保机构要规范内部工作程序、加强检查回访,避免基础数据出错,要对保单、台账、资金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全责。7月31日前,各省级承保机构将工作报告附《申请拨付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附件2,简称“汇总表”),以正式文件报辽宁银保监局备案、以便行业监管,并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同时将保单数据导入管理系统;县级承保机构形成拨付财政补贴的申请报告,并附汇总表、资金表、台账,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在管理系统中完成填报和扫描上传等工作。

  2.县市政府部门汇总提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管理系统中资金表、台账、扫描件与各承保机构报送纸质材料的总面积、总金额是否一致进行审核,无误后通过管理系统进行汇总并转交给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拨付县级补贴资金,填写资金表“县级财政已缴”资金额度并签字盖章,转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形成县级正式报告,附汇总表(管理系统导出)、资金表、拨款凭证,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在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提交。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上述程序,于8月15日前将市级正式报告,以及市级汇总表(管理系统导出)、资金表、拨款凭证一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时在管理系统中完成汇总、提交。逾期未完成相关工作导致补贴资金无法兑现的,由各市自行负责。

  3.省级政府部门汇总拨付。省农业农村厅通过管理系统对投保面积、财政资金支持金额进行汇总,8月30日前转交省财政厅,同时掌握全年种植业保险有关情况,为编制下年预算提供参考。从2020年起,中央、省级、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各承保机构。其中,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的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在向上申请时与市级补贴资金一并拨付,中央和省级清算资金由市级财政于收到资金10日内拨付至保险机构。各市如因投保数量超过预计数而出现保费补贴资金不足时,市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安排补足(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部分),并在下年度向省财政厅提出弥补申请。

  (二)下年预算申请

  省、市、县三级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分别由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承保机构在组织投保时,应了解农民下年投保意愿,及时进行回访调查,连同当年投保情况和经营情况等提供给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应结合农作物种植面积、特色产业规模等基础情况,根据承保机构反馈的经营情况、当年投保情况、农民下年投保意愿,制定本地区下年度参保计划,并按照当年补贴政策编制本地区下年度补贴预算建议,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定。8月30日前,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下年度参保计划、保费补贴资金预算申请报告及附表(附件3)一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市级财政部门将地方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预算安排落实承诺函报省财政厅,同时在管理系统中完成提交。9月15日前,省农业农村厅根据管理系统对全省预算汇总后,转交省财政厅。

  为便于工作衔接、提高效率,沈抚新区申请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等程序按上年方式通过沈阳市向上报送,但市县补贴资金应由沈抚新区自行承担。

  四、规范展业经营

  (一)承保机构

  辽宁省种植业保险业务承保机构继续为由中国银保监会和辽宁省政府批准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原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各市承保机构仍在协议有效期的,继续执行。协议到期的,在上述保险机构范围内,通过招标等政府采购方式选定2家以上保险机构承担本区域种植业保险业务,并与其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约定有效期最长3年(不同种类的种植业保险可以签订一个委托协议,也可以签订多个委托协议)。招标时要考虑保持一定期限内县域承保机构的稳定性,避免承保机构更换频繁、数量过多而影响服务质量和政策执行效果,要积极引导承保机构加大投入,提高服务水平。各市及各省级保险机构要将新确定的承保范围等情况于5月2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辽宁银保监局备案。

  各市要制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办法,对本区域内承保机构的承保展业、查勘定损、赔付、宣传等能力和服务水平、合法合规水平及赔付时间、农户满意度予以考核,考核结果应作为选择承保机构的重要依据之一。委托协议中应当明确,保险理赔案件如无法当年结案,则委托协议自动失效。

  (二)保险条款

  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根据政策执行情况,继续执行我省现行的粮油作物保险条款、农业大灾保险条款、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条款、日光温室大棚保险条款、棚内作物保险条款、食用菌保险条款、中药材保险条款(如有变动,另行发布)。

  (三)规范经营

  1.承保展业。要充分确保农户的知情权和自主权,不得欺骗误导农户投保,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保或限制农户投保。未按保险条款展业的,财政不予保费补贴。承保机构可以通过“无赔款优待”等方式,对本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的投保农户,在下一保险期限内给予一定保险费减免优惠。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自行投保,也可以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委会组织农民投保。集体组织投保的,承保机构要制作分户投保清单,详细列明被保险人及保险标的信息,应包括被保险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一卡通”号、联系电话、投保面积、保险金额、缴纳保费及其他投保信息。投保清单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村委会核对并盖章确认后,在村级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本人应在保险业务单证(包括分户投保清单)上签字或盖章,特殊情形可由直系亲属代为办理。承保机构应及时将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发送到户。市、县级承保机构要在承保后开展电话回访,电话回访比例由各市确定,回访电话录音要存档备查。

  2.定损理赔。承保机构要切实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理赔结果公开。要加强接报案管理,确保报案渠道畅通、报案流程规范和报案信息准确录入。承保机构接到报案后,一般案件应在24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要积极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无人机、气象分析等先进技术进行查勘定损。要加强现场查勘工作,提高定损规范程度,准确核定损失数量,鼓励委托保险查勘理赔公估机构、农业技术等第三方机构协助制定查勘规范、开展查勘,可邀请出险地乡镇相关人员参与。承保机构不得随意降低赔付标准,不得均摊或变相均摊赔款,严禁拖赔、惜赔、无理拒赔。查勘定损结果、理赔结果在村级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后,制作分户理赔清单,列明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和赔款金额,由被保险人或其直系亲属签字确认。承保机构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赔款支付到被保险人“一卡通”中。除10月份以后开展的日光温室大棚保险理赔案件外,其他种植业保险理赔案件必须在12月30日前结案。对于逾期未完成理赔工作的承保机构,将实施重点监管,直至限制其政策性农险业务的经营。

  3.协办业务。承保机构要严格遵守《农业保险条例》和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开展协办业务。承保机构可委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营管理等机构及村级组织开展协办业务,开设乡服务站、村服务点,委托其开展承保、查勘、理赔等相关保险业务。协办业务双方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照公平、公正、按劳取酬的原则确定协办费用,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承保机构应定期对协办人员开展培训,包括国家政策、监管要求、经办流程、人员责任等。如与基层农业推广、农村经营管理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应取得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同意。承保机构聘用农业专家进行定损时,承保机构和农业专家应签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专家劳务费用及违约责任。种植业保险定损中,农业专家作为承保机构聘用人员进行测产,承保机构对本机构承认的测产报告负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向承保机构提供具有一定技术职称的农业专家名单,供承保机构抽选、聘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农业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并原则同意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做好种植业生产组织调度,掌握农作物种植面积、特色产业规模等情况,为保险投保特别是制定下年度补贴预算提供参考;指导做好防灾减灾,减轻灾害损失,稳定生产供应;协助承保机构开展政策宣传,收集、反馈农民对种植业保险政策的意见建议。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结算等工作。各级保险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承保机构开展种植业保险业务,对承保机构承保、理赔等环节进行监督,依法查处种植业保险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加强督导检查

  各承保机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职责,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引导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保,按规定做好防灾防损、承保、查勘、定损、理赔、统计上报等专业化服务工作,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上级承保机构要对下级承保机构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各市要贯彻落实好国家、省相关政策,根据本方案和当地农业生产特点制定本地区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确保种植业保险顺利开展;要加大对承保机构合规经营检查力度,对侵害参保农民利益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要加强联合督导检查工作,在宣传、承保、定损、理赔等重要节点,深入基层、直面农户,切实解决影响农户参保理赔的相关问题;要将对承保机构考核评价分解到展业全流程,全面督促保险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提升宣传力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承保机构要持续提升种植业保险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持续扩大种植业保险影响力,灵活利用数字媒体、移动媒体,以农户喜闻乐见的方式,全面宣传种植业保险。各承保机构要充分利用基层服务网络,在承保、理赔期间以发放宣传册、宣传页、巡回宣传车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让农户了解保险政策,提高种植业保险的群众满意度、知晓度和社会支持率。

  (四)做好材料报送

  各承保机构和各地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节点,按时规范报送相关材料,及时掌握和跟进当地种植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要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会议、检查、调研、宣传等工作情况形成文字记录、视听影像资料,存档备查。承保机构的保单、台账及查勘定损、公示、宣传等原始资料,要按照《农业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各市种植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宣传照片于5月20日前,各市工作总结和承保机构考核评价结果、各承保机构种植业保险情况总结于下年1月1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辽宁银保监局。

   

  附件:1.申请拨付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表

  2.申请拨付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

  3.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计划测算表

   

   

  • 配发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配套办公用品资料。
  •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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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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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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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