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关于抓好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
闽农综〔2020〕5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按时保质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抓好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农社发〔2020〕2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于加快改变乡村发展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底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示部署的重大专项检查,是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聚焦突出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整改落实,切实把这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要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不断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按时保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国务院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精神,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6号)要求,认真对照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和工作建议整改清单,举一反三抓整改、标本兼治抓整改、较真碰硬抓整改,确保问题真正解决到位,整改效果落到实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推动问题整改与政策完善、制度建设相结合,优化政策体系,实化政策举措,加强政策协同配套,打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要于5月底前,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各地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6月底前,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视情对部分省(区、市)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三、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020年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盯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结合疫情防控,围绕“一革命四行动”,持续深化村庄清洁行动,大力推进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专项整治,进一步细化工作要点、工作任务,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一)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高质量完成农村厕所改造。加大改厕技术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优先、分类推进、注重实效,加强改厕质量监管。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工作均需各地共同落实,不再列出)
主抓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强化旅游厕所管理。加强旅游厕所日常管理,做好A级景区旅游厕所基础数据摸底及电子地图上线工作。
主抓单位:省文旅厅
3.实施财政奖补政策。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中央财政奖补政策,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和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
主抓单位: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
4.切实加强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农村厕所粪污不得随意倾倒或直接排放,未经处理或处理后达不到无害化要求的粪污不得还田。遴选一批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典型案例。
主抓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收运处置体系正常运转。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主抓单位:省住建厅
2.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进一步探索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各设区市供销社选择一个县或乡镇开展试点工作。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再生资源行业领军企业。
主抓单位:省供销社
3.完善村庄保洁机制。加强保洁公益岗位的考核管理,探索社会化服务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尽量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法及时清运的也要封闭管理、定期消毒。
主抓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加快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加强与改厕工作的统筹衔接,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采取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探索市场化、专业化管护,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
主抓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探索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鼓励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对农田沟渠、塘堰等灌排系统进行生态化改造,鼓励农户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就地回用,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态农业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多赢。
主抓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暗访督查,督促指导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积极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主抓单位:省水利厅
(四)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1.突出清理死角盲区和疫情防控中发现的环境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结合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抓好交通要道两侧、人流密集区等重点区域,以及乡村集市、农贸市场、农村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周边等重点部位清洁整治。
主抓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因地制宜适当拓展优化“三清一改”内容。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实现干干净净迎小康。大力倡导清洁卫生,宣传健康防病知识,引导农民群众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清洁卫生文明意识,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健全长效清洁机制,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
主抓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统筹推进其他重点任务
1.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组织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指导各地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制定种养结合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畜禽规模养殖。健全粪污处理利用标准体系,促进科学合理利用粪肥。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行动,推动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主抓单位:省农业农村厅)。持续推动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主抓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
主抓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3.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推进人口规模较大且常住人口较多的自然村通硬化道路,推动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推进“路长制”,开展管养体制改革试点。
主抓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4.提高村庄绿化水平。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根据国家林草局的部署,适时组织创建全国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开展国家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和村庄绿化覆盖率调查。
主抓单位:省林业局
5.提升农房建筑风貌。继续开展传统建筑保护和既有农房整治,引进台湾建筑师团队开展陪伴式服务,整体提升村容村貌。
主抓单位:省住建厅
6.完善建设管护机制。落实《关于深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9〕1645号),分领域细化配套措施,制定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主抓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福建省关于简化优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发改法规〔2020〕148号),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完善项目实施监管(主抓单位:省发改委)。
(六)研究谋划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调研,总结评估“一革命四行动”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围绕“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工程项目、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研究并提出初步设想。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于5月25日前,将总结评估报告报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四、持续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进一步强化市县主体责任。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调度,及时掌握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主抓单位: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群众监督。落实投诉处理机制,用好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互联网+督查、“随手拍”和电话举报平台,建立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
主抓单位: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强调研检查。组织进村入户调研走访,开展一次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健全激励问责机制,对整治措施有力、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个人,适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激励;对措施不力、搞形式主义、劳民伤财无效实施的,要依法依规批评问责。
主抓单位: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支撑保障
1.加强资金支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作为农村补短板的主要内容,纳入相应规划和政策支持范围,持续加强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各地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主抓单位:省财政厅
2.加强要素保障。落实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政策。
主抓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税务局、电力公司
3.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的具体措施,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村级事务管理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主抓单位:省民政厅
4.加强科技支撑。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技术纳入202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优先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鼓励科技特派员推广示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技术、新工艺,运用新成果破解整治难题。
主抓单位:省科技厅
5.加强政策衔接。统筹做好贫困村提升工程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有机衔接,因地制宜确定贫困村人居环境建设任务。
主抓单位:省扶贫办
6.加强自身建设。选优配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线工作力量,加强政策宣传贯彻和业务培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人员素质和能力。
主抓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强化宣传动员
1.加强文明村镇建设。修订完善文明村镇测评体系,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组织文明实践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主抓单位:省委文明办
2.深化典型示范引领。加大入户宣讲、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健康生活理念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主抓单位: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3.提升群团带动作用。实施“垃圾分类·河小禹百千万”专项行动,广泛动员青少年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争当垃圾分类宣传员和绿色文明志愿者。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积极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主抓单位:团省委、省妇联
4.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美丽家园(庭院)评选、卫生评比、组织开展美丽宜居村庄短视频擂台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的局面。
主抓单位: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省直有关部门名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住建厅 福建省卫健委
2020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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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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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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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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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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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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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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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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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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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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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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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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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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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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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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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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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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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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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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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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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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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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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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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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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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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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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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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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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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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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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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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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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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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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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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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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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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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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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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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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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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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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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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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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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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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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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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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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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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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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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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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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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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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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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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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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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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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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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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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