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畜禽养殖机械化典型案例的函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02

  鄂农办函〔2020〕5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农机、畜牧)局(办、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推荐畜禽养殖机械化典型案例的函》(农机科〔2020〕5号)要求,农业农村部从今年起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机械化”典型案例征集活动。为做好我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典型案例的征集对象:一是在保障肉蛋奶农产品供给的生猪、肉鸡、蛋鸡、奶牛等主要畜禽品种养殖中,解决饲草料收获加工、消杀防疫、精准饲喂、环境控制、畜产品采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机械化生产环节较为有效或创新的养殖主体。二是利用先进适用设施装备紧密对接种养主体,提供畜禽粪肥科学高效施用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典型案例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带动性,并能够复制和推广,养殖规模以适宜中等规模养殖场为主兼顾小型养殖场,大致规模为生猪年出栏1000-10000头、肉鸡年出栏10-50万只、蛋鸡年末存栏1-5万只、奶牛年末存栏100-1000头,各地也可根据辖域内养殖规模实际合理确定。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养殖畜种、养殖规模、资金及人员投入、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基本情况,全程机械化生产装备配备情况,以及机械装备在提高养殖经济效益、保障产品安全、推动种养结合发展和农业绿色生产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等情况。对于机械化、信息化程度高,技术成熟适用、作业效果好的关键机械化生产环节,可围绕单个环节组织材料进行推荐。材料要确保内容真实、事例鲜活、亮点突出、文字简洁,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同时选送典型照片3-4张,照片不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1700。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附加视频资料。

  三、组织推荐

  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典型案例的征集、遴选和报送工作,推荐主体要优中选优、典型突出,推荐材料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原则上每市(州))推荐1个。请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于6月20日前将案例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联系人:陈鹏宇,电话:027-87664883,邮箱:hbsnjhc@163.com。

  四、成果应用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将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对各地推荐的案例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入选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机械化典型案例的主体,农业农村部将择优进行公开推介,广泛宣传,树立示范标杆,并探索建立畜禽养殖机械化试验示范案例库和培训点,组织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及专家开展长期联系指导、跟踪研究,总结可复制的模式经验,加强交流学习,推进畜牧业机械化提档升级。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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