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为子孙后代守护好平衡的水生生态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02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每年的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广西辖区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的禁渔期,为保护好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平衡,乐业县农业农村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自2月29日起,采用多种形式全面展开春季禁渔宣传活动,强化渔民守法捕捞和安全生产意识,严厉打击电炸毒鱼违法行为。

  “老哥,你好,从明天开始,这段流域就开始禁渔4个月了,这是宣传资料,你拿回去看一看,了解一下政策,今天是最后一天,以后要注意,4个月内不能再到这来打鱼了。”这是2月29日的下午,乐业县农业农村局渔政部门的执法人员驾驶着执法船只,在从雅长乡向幼平乡行驶的巡查途中,渔政站站长刘运广发现正在进行捕捞行为的牙某后,耐心地对其进行宣讲解的实景。

  自3月1日起,全县正式启动禁渔行动,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保护辖区内水生生物有一个良好的休养生息时间和环境。通过水陆结合,巡回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内容。一是渔政执法人员深入乡(镇)交通要道、码头、农贸市场和村屯等地开展巡环宣讲;二是通过LED显示屏、乡村小广播、网络媒体、张贴禁渔通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强化广大市民对实施禁渔期制度、保护生态环保和生物多样化的重要性思想意识。自3月6日禁渔宣传共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出动宣传车(船)10辆(艘),张贴通告36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拓宽了禁渔宣传的覆盖面。

  据乐业县农业农村局王麒翔局长介绍,在禁渔期间,全县将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在禁捕流域开展24小时全程巡查监管,确保全县水域范围内无捕捞,无电炸毒鱼等违法事件发生。同时,农业部门还将会同公安、监察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在禁渔期内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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