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粤农农规〔2020〕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农办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满足农民群众对合作联合的需求为目标,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强示范引领,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充分发挥其服务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的功能作用,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内涵,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民合作社的领导,加强农民合作社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农民合作社始终坚持为农服务方向。
坚持高质量发展。把规范运行作为指导服务的核心任务,把农民合作社带动服务农户能力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依据,把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作为绩效评价的首要标准。
坚持服务成员惠及成员。把握农民合作社“姓农属农为农”属性,引导农民合作社聚焦成员核心需求,为成员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务。完善管理制度、经营模式和运营机制,确保农民合作社发展成果惠及成员。
坚持市场导向和依法指导监督。运用市场手段引导生产要素向农民合作社优化配置。创新合作模式和机制,引导市场主体为农民合作社提供服务。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办社,强化督促检查。
坚持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完善评定办法,持续开展示范社四级联创。发挥优势特色产业带动作用,推动产社融合发展。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稳步扩大,运行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成员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培育支持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辅导员队伍基本建成,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二、提升规范化水平
(四)完善依法登记制度。严格依法开展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对农民合作社所有成员予以备案。指导农民合作社和联合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并依据章程开展内部管理经营活动。农民合作社要按时向登记机关报送年报,未按时报送年报、年报中弄虚作假、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经营异常的农民合作社不得纳入示范社评选、承接财政扶持项目。鼓励各地探索农民合作社简易注销办法,畅通农民合作社退出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五)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农民合作社可以依法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明确各机构职责。涉及到修改章程、重大财产处置、重要生产经营活动、选举和表决等事项,要依法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有会议记录。聘用职业经理人的,要规范经理选聘程序和任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建立健全社务、财务等公开制度,逐步实现公开事项、方式、时间、地点的制度化。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建立党组织,加强对其成员的教育引导和组织发动。(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依法建立成员账户,财政补助形成的财产应依法量化到每个成员。农民合作社要定期公开财务报告,及时向登记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引导农民合作社采用标准化的财务管理软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农民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提供指导服务。农民合作社与其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财政补助形成资产由农民合作社持有管护的,应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农民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要按照相关办法处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七)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户以货币、土地经营权、海域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知识产权、林权等形式参与出资。鼓励农民合作社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愿入社发展生产经营。允许财政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以自愿方式投入农民合作社,让农民共享发展收益。农民合作社可以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所在农民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农民合作社可以按章程规定或经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对提供管理、技术、信息、商标使用许可等服务或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成员,给予一定报酬或奖励,在提取可分配盈余之前列支。(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三、增强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八)增强服务职能。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和品牌化营销,围绕主导产业制定农产品生产标准,组织成员统一投入品购买、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产品销售等,支持农民合作社为成员及其他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鼓励农民合作社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拓宽服务领域,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依法依规开展互助保险。鼓励供销合作社积极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联社等负责)
(九)支持发展多种业态。引导农民合作社与消费终端开展订单农业合作,提高标准化生产能力。引导农民合作社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农民合作社培育农业品牌,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鼓励农民合作社建设运营农业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引导扩大合作联合。积极引导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加入农民合作社。鼓励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合作社,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重点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引导合作社联合社以订单农业为切入点,为成员提供社会化服务对接、区域公用品牌创建等服务。鼓励合作社联合社推动生产基础设施共享,提高农业机械、仓储、冷链等设施利用率。引导农民合作社参与产业化联合体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投资成立企业或者入股效益较好的企业。充分发挥合作社联合会在行业自律、信息交流、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四、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和产业带动
(十一)开展试点示范整县推进。以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整合政策资源,以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每年选择10-15个县开展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工作。省鼓励整县推进地区探索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办法举措。(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十二)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以农民合作社带动服务农户能力为基本依据,修订完善示范社评定指标体系。持续开展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建立示范社名录。动态监测各级示范社,及时淘汰不合格示范社。引导以职业农民为主要成员、以特色优势产业为经营范围的农民合作社,发展成为示范社。着力健全农民合作社登记、社务、财务、收益分配等制度。申请评定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必须有1年以上的规范化财务账目。(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负责)
(十三)发挥产业带动作用。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规范提升一批农民合作社,实现农业产业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在项目建设期间,每个现代农业产业园要重点提升1家合作社联合社和3-5家农民合作社,每个特色村要提升1家农民合作社,每个专业镇要培育提升3-5家农民合作社。(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支持小型项目可以安排农民合作社作为建设管护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承接农业生产服务等项目建设。用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加大扶持农民合作社力度。上述相关财政资金分配以农民合作社规范运作为前提,以农民合作社带动服务农户能力为分配依据,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的合作社、县级及以上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五)创新金融服务。鼓励各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开发适合农民合作社的担保产品,加大担保服务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涉农企业整合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大数据,探索互联网金融和供应链金融。鼓励各地探索开展产量保险、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等品种。防范以农民合作社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十六)落实用地用电和税收政策。各地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依法依规盘活现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产业。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用地指标积极支持农民合作社。供电部门要落实农民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税务部门要落实农民合作社相关税收政策。(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负责)
(十七)强化人才支撑。鼓励优秀党员、妇女、大中专毕业生等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聘请职业经理人,探索职业经理人激励机制。分级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分期分批分产业开展农民合作社骨干培训。各级新型经营主体培训要增加农民合作社相关课程。鼓励支持普通高校设置农民合作社课程、农业职业院校设立农民合作社专业或专门课程。(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六、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
(十八)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健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的农民合作社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密切协调配合,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市场监管、税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推动登记、经营、信用信息共享。各地要强化指导服务,加强形势研判,组织动员社会市场力量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省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九)建立分类辅导管理机制。每年定期对农民合作社运行情况进行摸查,按照预筹建合作社、各级示范社、经营异常社等实现分类管理服务,建立分类管理台账。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准入前辅导制度,针对农民合作社拟创办人群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二十)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县镇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选聘辅导员并对辅导员提供支持服务,建立合作社辅导员培训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合作社辅导员在合作社登记、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作用。(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七、强化服务支撑
(二十一)搭建管理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搭建农民合作社管理服务平台,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财务、社务管理等服务。鼓励市场主体整合农民合作社数据资源,为农民合作社提供产品销售、金融、物流等服务。各地要及时引导组织农民合作社进入管理服务平台,优先引导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进入管理服务平台。(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二十二)增强培育孵化服务。鼓励各地搭建市场主体、社会力量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平台,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财税管理、项目申报、运营管理等服务。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智库或农民合作社联合会,为农民合作社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和运营管理指导等。(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二十三)加大推介力度。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等合作或联合,建立资源要素对接机制。拓展农民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搭建产销对接平台,鼓励农民合作社入驻农批市场、超市、电商平台和参加展销会等,组织终端销售商直接对接农民合作社。(省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二十四)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地要总结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农民合作社典型,建立案例库。全省每年评选10个最具潜力合作社、20个优秀合作社辅导员,按照国家规定对发展农民合作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5年。
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2020年5月2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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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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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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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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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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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编辑部是执法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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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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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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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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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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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需提交: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原大小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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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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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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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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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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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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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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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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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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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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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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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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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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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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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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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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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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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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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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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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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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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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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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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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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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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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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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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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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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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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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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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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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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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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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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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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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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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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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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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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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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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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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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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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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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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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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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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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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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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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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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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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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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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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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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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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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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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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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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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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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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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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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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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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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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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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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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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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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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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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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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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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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