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农业科技人员可"留编"创业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2-26

  近日,德阳市出台《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意见》从搭建平台、强化主体培育、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扶持政策等方面多管齐下,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到2020年,力争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带动农户占农户总数55%以上,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占总数40%以上。

  《意见》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农村经纪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以及农业科技人员,采取流转土地、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扩大种养规模,发展成规模种养大户。值得一提的是,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创业,可依规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

  《意见》鼓励支持有一定生产规模、有较高管理能力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重点抓好农机、植保等服务类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引导建立育秧中心、农事服务超市、加工中心、烘干中心、培训中心,为各类规模经营主体和小农生产农户提供全面、全程农机服务,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28%以上。

  对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德阳市将从公共财政、用地用电、税收政策、金融保险、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

责任编辑: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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