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邑县充分发挥道路扶贫“先锋官”作用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2-26

  新华网济南12月19日电(通讯员 王树民 王晓) 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充分发挥道路扶贫在精准扶贫中的“先锋官”作用,通过精准制定项目建设规划、精细管理扶贫项目资金和精细管理扶贫项目资金等三项措施,全力推动道路扶贫工作向纵深开展。

  精准制定项目建设规划。围绕“精准扶贫、交通先行”这一原则,在道路交通扶贫规划制定过程中做到明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好连片贫困区域交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交通瓶颈问题。

  精细管理扶贫项目资金。为破解扶贫道路建设资金难题,先后争取山东省级补助资金2355万元。为最大限度地提升交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全县对交通扶贫资金进行了整合,将资金集小成大集中使用,确保了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都用在扶贫道路建设上。

  精心实施工程建设项目。首先是压实镇村责任,明确镇村为交通扶贫道路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工程招标、工程实施、合同履约、资金拨付全部由镇具体负责,一旦出现质量、腐败等问题,县政府将严肃追究其责任。其次是对建设项目实行阳光操作,全部交通扶贫工程一律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工程建设企业,杜绝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暗箱操作等问题。第三是严把工程质量,为确保交通扶贫工程质量,在聘请社会监理的同时,各镇村还组织镇技术人员和村民代表进行现场质量监督,有效杜绝了“豆腐渣”工程。第四是严格工程验收关,各镇组织纪委、财政、扶贫、乡建和村“第一书记”、村民代表一起进行工程验收,做好工程质量、资金把关。

责任编辑: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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