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县拟定名单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03-29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90号)文件精神,我厅下发了《关于申报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县建设项目的通知》,通过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厅党组会审定等程序,拟确定望城区、衡东县、湘阴县、茶陵县、澧县、资阳区、涟源市、临武县、道县、花垣县等10个县市区为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湘潭县为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绿色补偿制度试点县,绥宁县为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试点县,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与湖南省农业农村厅(0731-82212081)、湖南省财政厅(0731-85165132)联系。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103/t20210324_15072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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