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我区欠发达国有农场名单的公示

来源: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05-26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垦局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关于报送欠发达国有农场的通知》(农垦规〔2021〕31号)通知要求,经我厅商自治区财政厅,通过对我区国有农场产业基础、经济水平、生态设施等现状评估,确定我区欠发达国有农场。

  现将确定我区欠发达国有农场名单公示如下:拉萨市八一农场、林芝市米林农场、林芝市察隅农场、林芝市易贡茶场。

  公示期为2021年5月20日至5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于5月20日至5月30期间以电话、信函、邮件、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或财政厅反映。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系方式:0891-6326913;

  自治区财政厅联系方式:0891-6284317;

  邮箱:nmtzzyc@126.com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gsgg/202105/t20210520_202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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