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8月24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农业农村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12月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农业农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农业农村厅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抓好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履行职责使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新时代“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厅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厅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严从实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适时调度整改工作进度,加强督查跟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经过全厅上下一段时间的共同努力,截至2021年2月底,巡视反馈的3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9个、正在整改11个,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干部职工的政治机关意识显著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得到有效提升,工作推进更加有力、效果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落实上级重大改革部署不及时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精神,推动我省实施办法出台工作滞后”的问题。
2020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2021年1月印发了中央一号文件,两个文件对当前及“十四五”时期我省“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重点任务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我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是党领导“三农”工作的重要文件,按照省委领导要求,我厅正对照上述两个中央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将按程序及时送审印发。同时,将加强文件跟踪督办,确保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落地落实。
2.针对“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培育壮大‘川’字号农产品品牌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安排厅机关相关处(室、局)赴遂宁、雅安、乐山、内江、资中、巴中等地对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的情况进行调研指导,与市县开展座谈交流,了解困难问题并指导抓好工作落实。二是筹备专题座谈会,于2021年3月召开座谈会,邀请农产品品牌主体代表、品牌服务机构及相关专家等进行恳谈,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研究细化整改举措。三是起草工作指导文件,现已完成有关资料收集整理,于2021年3月,以农业农村厅名义印发《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创建的通知》,指导全省农产品品牌发展工作。四是做好品牌发展规划,编制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专题规划,并纳入《四川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四川省“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建设推进方案》《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建设规划(2021-2025)》。五是持续加大品牌培育扶持力度,现已提出2021年省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方案,将持续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力度,支持10个市县实施培育项目、20个市县实施提升项目。六是持续强化川茶精深加工,现已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89家,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1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达8家。组建以“十大茶企”为核心成员的精制川茶产业联盟,13家茶企联合成立了天府龙芽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具有实力的多行业企业入驻了茶业。七是持续做大做强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第二批次使用“天府龙芽”地理标志申报,全省授权使用企业达到50家。下一步,将组织品牌主体积极参加西博会、农博会、菜博会等知名展会和“惠民购物全川行”“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等市场拓展活动,加强“川字号”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提高品牌市场竞争力。
3.针对“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不及时”的问题。
2020年12月16日,主动向省委编办汇报了相关情况,摸清了未分类事业单位下一步分类思路,并结合编办意见,研究了未分类单位的分类方案;2021年1月19日,结合编办对未分类事业单位的分类处置意见,研究提出了11家未分类事业单位的分类意见,并正式反馈省委编办。
(二)“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4.针对“高标准农田非粮化和建设不达标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耕地“非粮化”调研,对全省21个市(州)2009年国土“二调”以来耕地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二是代省政府起草了《四川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结合耕地“非粮化”调研成果对清单进行细化分解,提出了明确耕地优先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等8类29项具体任务报省政府。今年1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28号)。三是建立耕地“非粮化”问责机制,在将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考核重要内容的基础上,2021年省委一号文件对耕地“非粮化”问题进行再次明确,将探索建立对耕地“非粮化”恶化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的问责机制。四是农业农村部将从2023年开始,启动已建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工作,据了解拟安排我省2023—2030年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2506万亩,我厅将结合农业农村部安排对2011—2018年我省所建的4073万亩高标准农田中需要提质改造的1992万亩进行全覆盖改造。
5.针对“基层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存在偏差”的问题。
一是指出的农户补贴信息错误问题已完成核查、纠正和整改,已于2021年1月6日前全部追回因信息错误导致多发放的补贴资金58860.22元,并补发了少发的补贴资金663.45元;已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指出的违规发放集体土地地力补贴问题完成整改,已于2020年12月24日前分别追回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9918.62元、10551.63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已建成全省涉农补贴“一卡通”审批系统,目前,该系统已上线试运行,可以实现涉农补贴资金“阳光审批”“阳光发放”。
6.针对“对生猪生产资金拨付督促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非洲猪瘟检测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目前,相关市(州)资金拨付率达到了100%。二是生猪紧急救助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目前,相关市(州)资金拨付率均达到了100%。三是生猪生产相关资金拨付率较低问题正加速推进。目前,各地正在对2016-2020年支持生猪生产项目资金开展专项排查整改,各市(州)已经完成梳理排查工作,我厅将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完成整改。四是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等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专项清理排查工作的通知》(川农领办〔2021〕5号),启动2019—2020年中央、省级财政农业转移支付及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所有农业项目专项清理排查工作;召开全省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专项清理排查工作视频会,安排部署专项清理排查工作,整治中央、省级资金拨付、执行、整合、结存、市县财政投入、项目开工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预计2021年6月底前完成情况排查。五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长效机制。2021年1月8日,财政厅、省委农办、人行成都分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专项库款保障管理的通知》(川财库〔2021〕1号),要求市县建立财政乡村振兴支出账户,全面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1月15日,制定了《四川省畜禽规模养殖场补助建设项目验收指南》(川农发〔2021〕8号),加强和规范了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补助相关建设项目的管理。六是持续做好涉农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调度,依托重大农业项目投资专班对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27项涉农重大项目实行月调度、季通报,促进重大农业项目实施和落地见效。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7.针对“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1年第3次厅党组会对中共中央办公厅2017年至2019年和省委办公厅2017年、2019年印发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等7个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二是2021年第7次厅党组会进一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全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三是加强并长期坚持文件的跟踪督办,督促各责任处室(单位)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及时呈报党组会、厅务会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厅贯彻落实措施。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厅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形势,通报相关情况,制定下阶段工作措施。二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了党建考评、述职述廉、调研指导和常规巡察。2020年党建考评时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到位的7个厅属党组织进行了扣分;全厅开展的首轮巡察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了重点之一;2020年开展的2次党建工作全覆盖调研指导中,对厅属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促和指导;对全体厅领导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提出明确要求并进行了审核把关,厅领导都按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了报告内容。三是省水产学校、省水产局、省蚕丝学校都按照所列措施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省蚕丝学校、省水产学校分别于2020年11月、12月召开党委会,专题分析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研究了进一步加强工作的措施;省水产局于2021年2月召开党委会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研究了局意识形态工作,审议通过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9.针对“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2021年1月21日,我厅举办了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班,在会上对加强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和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形成了定期对厅党组会议定事项及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进行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今后,将严格落实并长期坚持,确保相关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和有效落实。
10.针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相关厅属党组织已分别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案例再次进行了深入剖析和反思,并于2021年2月4日前报送了情况和支部记录。二是相关单位在厅2020年党建工作述职大会上,结合自身案例作了“以案示警”教育,起到了“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三是印发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要求厅属各党组织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充分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11.针对“日常教育监督还不到位,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如实填报率较低”的问题。
一是巡视反馈意见后,对所有首次填报的对象进行了一对一填报辅导。二是举办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委组织部专家授课,对全厅所有填报对象进行了全覆盖培训,重点讲解了两项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填报要求、易错易漏点以及不如实报告的后果和纪律要求等。下一步,将做好填报情况分析等工作,并依规对不如实填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2.针对“执纪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最新要求,将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始终坚持严谨规范、优质高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二是专题学习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理清了信访办理流程,严格规范处理信访和问题线索。三是落实了专人对纪检监察日常业务工作进行审核把关,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13.针对“机关纪委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开展了问题线索“大起底”,相关厅属党委按要求对上一轮巡视以来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自查,采取逐件梳理、重新复核、综合分析研判的形式,深挖细查相关问题线索,做到了件件查实、处理到位。截至目前,未发现存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搁置,积压不办、有流失、处置不及时、处置不准确以及台账不健全等问题。二是建立了问题线索研究机制,机关纪委将定期汇总问题线索受理数量、处置情况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情况,做好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提升监督执纪成效。三是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2020年12月24日,举办全厅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作了专题辅导。四是加强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同时,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加大对机关纪委在立案调查审查方面的指导力度。
(三)“部分涉农项目和补贴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4.针对“信息进村入户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益农信息社’)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摸清了益农信息社现状,2017年、2018年全省共建设益农信息社37000个,其中一类、二类、三类社分别为11100个、14800个、11100个,覆盖全省80%的行政村。合乡并镇后,缩减了9610个行政村,益农信息社实现了行政村全覆盖。二是联合中国电信四川分公司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益农信息社运营工作的通知》(川信息进村入户办〔2020〕1号),评选出600个五星社、标杆社、示范社。三是印发了《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标准(修订稿)》《四川省现代种业园区考核评分标准》等,将益农信息社运营情况纳入了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和乡村振兴先进县评选指标。四是开展了益农信息社信息员培训,组织21个市(州)电信益农信息社运营专员进行了线上培训,建立了信息员微信群;德阳、资阳等地农业农村局组织了信息员现场培训。五是选取了德阳市绵竹市、内江市资中县、雅安市汉源县等3个县(市)开展益农信息社为农服务提档升级试点,持续探索益农信息社长效运营机制。六是制定了《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信息中心关于加强内部管理的规定》,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督,抓好财政项目资金拨付监管。
15.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发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和研究,启动了编制《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今年2月1日,召开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视频会议,通报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二是将农机购置补贴纳入了全省“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并于2021年1月14日正式运行,实现了公开阳光、可查可溯。三是对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开发公司,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相关功能模块,成功添加录入供应商功能,保障数据真实性。四是委托相关机构对各市、县的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政策咨询、投诉电话进行了抽查,并于2020年12月4日发布了《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和咨询投诉电话抽查结果的通报》,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五是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通过手机APP申请、录入机具二维码进行真实性识别、对机具运行轨迹进行跟踪监测等三项功能为一体的试点,目前已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信息平台建设,并正式启用。
(四)“下属事业单位违规出租国有资产”问题整改情况
16.针对“下属事业单位违规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
一是对下属事业单位出租土地的所有租户租赁时间、拖欠租金等基本情况进行梳理摸排。二是与当地政府进行了座谈研讨,就相关问题的解决达成了共识。下一步,我厅将下大力气综合施策,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出租、违建等问题。
(五)“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
17.针对“工作调研督导下深水不够”的问题。
一是从2020年4月以来,先后组织开展10期“1+5”基层实践培训班,重点邀请厅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1+5”调研指导组成员业务能力。二是2020年4、5、7月开展了4次“1+5”集中交流汇报会,由杨秀彬同志亲自主持,并在会上重申了调研纪律,要求调研指导必须深入一线。三是由调研指导组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多次下发通知和印发业务资料,并由业务处室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对相关调研工作的指导。四是相关单位组织专人对巡视指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个别工程偷工减料问题进行了核实、整改和查处,并及时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2021年1月21日,由厅二级巡视员带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核,并组织当地村组干部、村民开展了满意度调查,评价均为满意或很满意。下一步,我厅将组织召开全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培训会,将此案例进行解剖分析,指导市县农业农村系统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公示制度。五是及时收回了违规出借的产业扶持基金。同时,该县组织开展产业扶持基金政策宣传培训,让贫困户和村干部清楚基金使用范围、程序和要求,并积极指导贫困户发展多种产业,充分发挥基金作用。
18.针对“厅机关超标准发放值班费”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了2017年以来所有厅级干部值班费发放情况,根据2013年中央关于发放加班补助值班补助标准的文件要求,完成对超标准发放数额的测算,2017至2019年度厅机关超标准发放值班费问题涉及在职干部16人,金额3.28万元。二是完成了超标准发放部分清退,按照清理结果,由厅领导带头清退,截至目前,3.28万元超额发放的值班费已全部清退,并于2021年1月27日全部上交财政。下一步,厅党组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值班后尽量安排补休,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再按照标准发放值班费补助。
19.针对“机关干部存在违规兼职取酬现象”的问题。
一是再次重申了干部兼职取酬的相关规定、纪律和要求。2021年1月7日,与参加系统内评审领取评审费的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谈话,讲清了纪律要求和整改措施。二是对违规领取的评审费进行了清退。2021年1月8日,涉及的14名领导干部和职工已将领取的评审费全部退还厅机关财务。三是印发了《中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领取评审费的通知》,下一步,将按通知要求加强干部职工领取评审费的监管。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厅党组及部分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20.“厅党组会议记录不完整,无法真实反映决策过程”的问题。
指定专人通过听会议录音、查看记录材料等方式,对2018年6月至2020年8月的共99次党组会议记录进行了全面自查完善,目前,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18个议题无讨论过程详细记录已全部补充完善。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工作,确保完整、真实反映决策过程。
21.针对“省水产局长期以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研究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问题。
一是省水产局在经多次征求局属各党支部意见和两次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中共四川省水产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川渔党〔2021〕5号),对局党委议事规则、会议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从制度上保证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二是省水产局将涉及干部人事事项、20万元以上资金使用事项、项目安排、水产产业发展相关事项等纳入局党委会研究决策,避免再次出现部分产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应上而未上党委会研究的情况。三是进一步梳理细化“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修订完善了《四川省水产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水产局财务管理规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印发给局属各党组织。
(二)“党组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22.针对“党组成员落实党建工作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厅2021年第8次党组会再次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制定了《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抓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表》,对厅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任务进行了详细明确。下一步,厅领导班子成员将坚持每年向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23.针对“部分党组成员未按规定将党建工作纳入述职述廉”的问题。
一是在2020年度述职述廉工作中,及时将省委组织部的年度考核和述职报告要求向党组成员和其他省管干部作了通报。二是在收集党组成员和其他省管干部的述职报告时,认真进行了核对,省管干部均将党建工作纳入了报告内容。
(三)“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24.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未按期换届”的问题。
一是建立了厅属各党支部换届情况台账,督促厅属各党组织按程序按时进行换届。二是将厅属各党组织换届情况纳入了全厅2020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并对未按时换届的单位进行了扣分。三是对开展厅属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进行安排谋划,预计于2021年8月前进行集中培训。
25.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由厅党组副书记和厅机关党委书记分别带队,对厅属部分基层党组织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进行了督促指导。二是厅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厅属各党组织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对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剖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修改建议。三是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了全厅党建绩效考核细则指标。四是厅属相关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全面自查,对部分不完善不完整的记录进行了补充完善,并认真召开了2020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6.针对“党建工作约谈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已对2020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的厅属基层党组织开展了约谈,下一步,将严格执行对工作落实不力、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开展约谈的制度,确保党建责任制压力有效传导。
(四)“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27.针对“党组履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2020年12月4日,组织厅人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了《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在后续办理公开选调相关处室副处长的调任手续中,坚决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和相关程序进行了办理。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调任工作。
28.针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对《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岗位选拔流程》进行了修订完善。二是结合厅党组开展的常规巡察,派出专项检查组对省农机研究院、省疫控中心、省蚕丝学校等3家直属事业单位的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向3家单位进行了反馈,目前正在督促整改。三是由厅党组副书记带领厅人事处相关人员代表厅党组对省农机研究院主要负责人、分管人事工作的副院长和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该院违反选人用人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并责成该院作出了书面检查。四是省农机研究院制定并印发了《党委工作运行规则(试行)》,明确了党委主要职责、党委委员分工等;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党委委员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五是省水产局通过局党委(扩大)会,组织局党委委员和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相关同志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购买了干部人事工作相关政策书籍,强化法规政策学习;清理了干部选任文书档案和干部档案,补充完善了档案资料。
四、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一)“部分问题未整改或边改边犯”问题整改情况
29.针对“厅党组对审计反馈问题重视不够,2016年以来未在党组会议上通报审计反馈相关问题并研究整改措施”的问题。
一是厅党组加强了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将按照相关要求在厅党组会上对审计署、审计厅审计反馈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二是建立了审计反馈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将严格落实好对账销号跟踪机制。三是印发了《中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兼职的管理。四是相关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10月30日先后注销了公司出纳人员开设的2张用于公款私存的个人银行账户,杜绝了公司公款私存和利用部分公款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问题。五是督促兼职干部退出了企业(社团)兼职。2020年12月29日,厅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干部兼职专题整改会议,专门部署干部兼职整改工作,明确要求45名干部职工在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正式退出手续,并逐一销号。目前有42人已完成整改,其余3人正在办理兼职退出手续。
(二)“部分事项整改进度缓慢”问题整改情况
30.针对“2015年巡视反馈原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直到2019年8月厅党组会议才研究审定30家企业的分类处置建议,截至本轮巡视,相关分类处置工作仍未整改完成”的问题。
一是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经省委领导同意,我厅拟筹建四川省农业种业发展集团公司,加强种质资源利用和保护。按照省领导批示,经与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沟通研究,暂缓实施将我厅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分类处置工作。二是对全厅企业情况进行再次梳理,按照分类处置安排,对确定为市场化处置或注销但尚未完成处置的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再次摸排,目前,已安排厅属事业单位办理企业编报2020年度年报,掌握了解2020年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并进行了专题培训。三是厅属单位管理的相关公司已责令短款当事人作出关于保管现金出现差错的书面说明和还款计划,当事人已口头承认,目前,正在要求其作出书面承诺。四是印发了相关文件,加强了对本单位代管的社会团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的督促指导;转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各业务处室和单位参照任务清单,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管理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指导;督促全厅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指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依法规范开展活动。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巡视办的具体指导下,农业农村厅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扎实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经过3个月的辛苦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距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仍有不小的差距。下一步,农业农村厅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带领全厅干部职工,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检查落实成效,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特别是对立行立改的事项,要切实防止反弹;对尚未完成且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不断积小胜为大胜,久久为功、绵绵用力,日积月累、抓出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85505962;邮编:610041;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
中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党组
2021年6月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1/6/3/1fb93a0e5291420189b1866cc2d9eaf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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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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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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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编辑部是执法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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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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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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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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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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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需提交: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原大小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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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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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岗位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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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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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会根据申请人的过往工作经历核定,如果您符合我们条件,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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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配发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配套办公用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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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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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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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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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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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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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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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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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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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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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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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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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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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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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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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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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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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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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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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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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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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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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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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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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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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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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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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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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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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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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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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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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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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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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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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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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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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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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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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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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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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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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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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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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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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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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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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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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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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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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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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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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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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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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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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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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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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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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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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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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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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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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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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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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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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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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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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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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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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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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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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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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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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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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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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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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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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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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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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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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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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