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全国远洋渔业发展规划
前言
远洋渔业是战略性产业,是建设“海洋强国”、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国内优质水产品供应、保障国家食物安全、促进双多边渔业合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远洋渔业持续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农业对外合作“十三五”规划》《农业对外合作“两区”建设方案》(农外发〔2016〕3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编制《“十三五”全国远洋渔业发展规划》。
一、发展成效与面临形势
(一)跨越发展成效显著
产业规模进入世界前列。我国远洋渔业自1985年起步以来,持续较快发展,尤其是“十二五”期间取得了跨越式发展,装备水平和整体实力显著提升。截至2016年底,全国远洋渔业企业162家,比2010年增长46%;远洋渔船近2900艘(含在建渔船),作业船数比2010年增长66%;远洋渔业总产量199万吨,比2010年增长78%。作业海域涉及42个国家(地区)的管辖海域和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公海以及南极海域。其中,公海作业渔船1329艘,占世界公海作业渔船的6%,产量132万吨,占世界公海渔业产量的12%,船数和产量均居世界前列。
产业结构日趋优化。捕捞方式日趋丰富,由拖网为主发展到拖网、围网、刺网、钓具等多种作业类型;产业链进一步延伸,经营内容由单一捕捞向捕捞、加工、贸易等综合经营拓展;批准建设了2个国家远洋渔业基地,远洋渔业海外综合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建设投资额200万美元以上的基地29个。
装备水平显著提升。更新建设了一批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的远洋渔船,5年以内船龄的占远洋渔船总数52%,10年以内的占72%;自主设计与建造了金枪鱼围网船、秋刀鱼舷提网船、大型鱿鱼钓专业渔船、双甲板拖网船、玻璃钢金枪鱼延绳钓船、超低温冷藏运输船等大型专业化远洋渔船,达到国际同类先进水平;大部分船载关键设备和部件实现国产化,渔船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
科技支撑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了以捕捞技术、资源调查与探捕、渔情海况预报、渔用装备研发、水产品加工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支撑体系;成立了中国远洋渔业数据中心、远洋渔业工程技术中心、远洋渔业学院、远洋渔业国际履约中心等机构,提升了资源评估、研究开发和国际履约能力,培养了一大批远洋渔业专业人才。
管理体系日臻完善。远洋渔船建造审批、作业许可、年度审查、行业自律等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渔船船位监测系统、产地渔获证书、国家观察员制度、标准化渔捞日志等监管措施有效实施,与国际渔业管理规则相适应的远洋渔业管理体系逐步建立。渔业部门为主,外交、公安、交通、海关、海警等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初步形成。改组成立了中国远洋渔业协会,行业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远洋渔业政策体系不断改革完善。
国际合作不断深化。全面深入参与7个区域渔业管理组织(RFMO)事务,基本覆盖所有远洋渔业作业区域。坚持互利共赢原则,签订了8个政府/部门间渔业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有效地保障了双边渔业合作发展;坚持履行国际义务,会同国际社会坚决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以下简称“IUU”)渔业活动。
(二)发展环境严峻复杂
国际海洋渔业管理正在发生重大变革。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可持续资源利用、负责任渔业管理、打击IUU渔业活动等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焦点,被联合国列为重要议题;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下的渔业补贴谈判紧密进行,生产性政府补贴被高度关注;全球所有公海基本纳入区域渔业管理,管理要求日益严格;沿海国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合作成本不断提高,合作范围和合作方式不断拓展。
远洋渔业传统发展模式亟待改变。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开展,农业对外合作稳步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对远洋渔业提出了更高要求。而我国远洋渔业实施国家战略、参与国际合作、履行国际义务的能力与相关要求仍不匹配,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尚不完善。部分远洋渔业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管理不规范、安全发展意识不强,短期逐利倾向较重,涉外违规事件仍时有发生;船员素质不高且后继乏人;产业结构仍相对单一,产业链短,科技支撑和综合开发能力等仍然偏低,综合渔业基地建设相对滞后,国内市场开发不充分。
在面临上述严峻挑战的同时,国家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 “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以及国内外水产品市场对优质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等,也为远洋渔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总体来看,“十三五”是我国远洋渔业发展的关键转型期,更是迈向远洋渔业强国的重要机遇期。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设负责任远洋渔业强国为目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转型升级,稳定船队规模,提高质量效益,强化规范管理,加强国际合作,提升国际形象,努力建设布局合理、装备优良、配套完善、生产安全、管理规范的远洋渔业产业体系,在开放环境下促进我国远洋渔业规范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可持续利用,促进绿色发展。加快转变发展理念,调整发展速度,稳定船队规模,促进远洋渔业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坚持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正确处理渔业资源开发利用与养护的关系;推进环境友好型生产作业方式,提高渔具选择性,保护珍稀濒危物种,促进国际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减少垃圾污染物排放,减小捕捞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坚持依法治渔,促进规范发展。完善远洋渔业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监督执法手段,提高履行国际义务的能力与水平;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组织化程度,培育现代化远洋渔业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海上安全生产事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打击IUU渔业活动,及时妥善处理涉外事件,树立负责任渔业大国形象。
坚持创新驱动,促进科学发展。全方位推进渔业科技创新,着力提升科技研发能力,提升产业科技化水平。加大科技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远洋渔业与互联网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产业信息化水平。
坚持统筹协调,促进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适度拓展作业海域,优化作业布局,发展多样化作业类型;以远洋渔业海外综合基地建设为依托,形成产业集群和平台带动效应,统筹发展捕捞、养殖、加工、补给、运输等相关产业,延长和完善产业链,提高质量效益,提高应对风险能力。
坚持合作共赢,促进开放发展。积极参与全球渔业治理,落实我国批准或加入的国际渔业条约,促进渔业资源养护与可持续利用;充分发挥远洋渔业在“一带一路”、“走出去”等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建立双边政府间渔业合作机制,发展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双边渔业合作模式,更好地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丰富国内水产品市场供应的同时,为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国远洋渔船总数稳定在3000艘以内,渔船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程度显著提升。年产量230万吨左右,远洋渔业自捕水产品运回国内比例达65%以上。严控并不断提高企业准入门槛,远洋渔业企业数量在2016年基础上保持“零增长”,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远洋渔业企业。增强科技支撑,提升产业创新与竞争力。产业链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建成一批远洋渔业综合基地。远洋渔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涉外违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三、区域与产业布局
(一)稳定优化公海大洋性渔业
稳定公海渔业捕捞,严控公海渔船规模。暂停审批新建公海作业渔船,严控进口或境外收购二手渔船,加快老旧渔船更新改造。
金枪鱼渔业。着力提升金枪鱼渔业国际竞争能力,积极参与相关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事务,提高履约能力。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境外收购、并购等方式适当引进带国际配额的金枪鱼围网船,形成与国内水产品加工市场并行和匹配的发展格局。以投资入渔、租赁、“基地+渔船”等合作方式,推进综合渔业基地建设,与大西洋、太平洋、印度洋等有关国家开展长期友好互利合作。积极稳妥开拓拉美国家金枪鱼渔场。
鱿鱼渔业。优化鱿鱼渔业生产布局,合理调控各海域渔业规模。推进综合渔业基地建设,为我公海作业渔船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大力推广海上流动公益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研究开展捕捞限额试点工作,提高鱿鱼渔业的效益。加强鱿鱼资源中长期预测技术研究。探索建立鱿鱼进出口证明制度和国际鱿鱼指数,以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为平台推进建立中国远洋鱿鱼交易中心。建立健全配套完善的鱿鱼产业体系,打造一批知名鱿鱼品牌和特色综合性产品。积极开展北太平洋公海联合执法。
中上层鱼类渔业。优化中上层围网渔船生产布局,合理安排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等海域作业渔船规模。加强秋刀鱼、竹荚鱼、鲐鱼等中上层鱼类资源调查和评估,提升中上层鱼类资源中长期预测技术能力,积极研究开拓新渔场开发。加强秋刀鱼、竹荚鱼、鲐鱼等加工产品研发,努力拓展国内消费市场。积极参与相关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事务。
(二)巩固提高过洋性渔业
控制渔船建设规模,加强项目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实行项目立项论证。禁止进口二手渔船,严控境外收购渔船,加强老旧渔船更新改造。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有条件的国家建立政府间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技术合作。鼓励开展捕捞、养殖、加工、基础设施建设等相结合的综合渔业合作,提高合作水平,努力融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
(三)积极参与极地渔业事务
深入参与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事务,积极稳妥开发南极海洋生物资源,提升履约保障能力。加大资源调查力度,扩展捕捞区域,积极推进极地渔业科学考察船建设。加快南极磷虾捕捞成套装备和产品加工的自主创新与研发,全面提高南极磷虾渔业的综合效益。
关注并积极参与北极渔业事务,积极参与北极渔业资源调查与管理研究。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高远洋渔业规范管理水平。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现代化远洋渔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远洋渔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协调推进公海渔业执法检查,坚决打击IUU渔业活动,及时妥善处理远洋渔业涉外违规事件。不断提高渔船监测技术手段,完善远洋渔船船位监测和预警系统,推进实施远洋渔船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推广电子渔捞日志。逐步提高远洋渔船观察员覆盖率,满足国际履约需要。建设远洋渔业风险预警体系,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二)不断强化远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远洋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船长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高渔船安全装备水平,按规定配备安全救生、通讯导航、环保等设施。不断提高安全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健全重大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安全应急事件。严格船员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坚决杜绝船员无证上岗。维护船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严格远洋渔船检验和跟踪管理。加强渔船进出港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远洋渔船和船员出入境管理。
(三)提升远洋渔业技术装备水平。鼓励建造符合国际市场准入标准的新型专业化渔船和节能环保安全型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标准化率达到100%。以安全、节能、经济、环保、适居为目标,积极推进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能源的应用,满足渔船安全、海洋环境保护以及船员居住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逐步实现船用关键设备和部件全部国产化。
(四)推进远洋渔业综合基地建设。根据《农业对外合作“两区”建设方案》,合理规划布局,在“一带一路”沿线和远洋渔业重点合作国家推进建设远洋渔业海外综合基地,融合捕捞、养殖、加工、物流贸易、船舶维修、人员培训等配套功能。根据国内各沿海地区远洋渔业发展实际需要,合理布局,打造3~5个辐射面广、带动性强、示范作用大的国家级远洋渔业基地。
(五)延长远洋渔业产业链。加强远洋渔业产品深加工,鼓励建造高技术含量的冷链物流装备设施,建立可追溯的物流信息化体系。支持远洋水产品取得国际认证,培育一批国际竞争力强的品牌。开发国内远洋水产品消费市场,鼓励发展“互联网+远洋水产品”的销售模式,推动远洋水产品进超市、社区、学校和营房。
(六)提高远洋渔业科技支撑能力。建立以国家级科研平台为基础的远洋渔业科技与产品研发创新联盟。继续支持和加强远洋渔业资源探捕调查,加快专业远洋渔业资源调查船建造和应用,加强渔场渔情预报,初步建立全球远洋渔业资源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先进远洋渔船、船用设备、新型渔具渔法及捕捞节能降耗技术和渔获物高值化利用的开发研究。加强国际渔业观察员队伍的培养建设。推动涉海、涉渔等高校扩大相关专业招生规模。鼓励企业和高等院校合作,培养适应现代远洋渔业发展要求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七)深化国际渔业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事务,推动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渔业治理机制。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粮农组织港口国措施协定》等重要国际文书。认真履行国际义务,提高国际履约能力,保障和维护我国海洋渔业权益。深化双边渔业合作,与3~5个“一带一路”沿线及重要入渔国签署建立政府间合作机制。鼓励企业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参与所在国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建设,促进当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远洋渔业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渔业部门为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监管体制,研究建立远洋渔业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重大涉外事件处置机制,维护我企业和渔民合法权益。完善渔业部门参与的渔船出入境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公海渔业执法。
(二)完善远洋渔业法律政策体系。推进《渔业法》修订进程,完善与国际渔业管理规则相适应的远洋渔业管理制度,加快修订出台《远洋渔业管理规定》,为远洋渔业规范有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改革完善远洋渔业政策体系,支持远洋渔业能力建设,提升远洋渔业管理水平。推进全覆盖的远洋渔业船员保险制度,保障船员合法权益,建设和谐平安的远洋渔业。
(三)提升组织协调服务功能。发挥行业协会在组织协调远洋渔业生产、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市场开发和品牌打造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行业专家团队,强化行业技术支撑。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自我协调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四)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本规划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调研。要注重利用各类宣传渠道,传播远洋渔业“正能量”,推进落实“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协作机制,加强港口执法,全力推进本地区远洋渔业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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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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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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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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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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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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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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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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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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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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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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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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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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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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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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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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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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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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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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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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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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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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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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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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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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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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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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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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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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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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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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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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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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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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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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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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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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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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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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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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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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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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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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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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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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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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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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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