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琳:努力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25

  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骆琳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十年来,供销合作总社始终把推动法律实施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要“努力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要求,紧密结合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大力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供销系统坚持加快发展、加强规范、加大联合的工作方向,采取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大力创办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积极参与国家级示范社创建工作,建立监测淘汰机制。各地供销合作社不断探索创新,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成立文化、消费、公共管理等新型合作社。十年来,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2.8万家增加到17.2万家,累计向2200个专业合作社投入扶持资金12.9亿元;组建产业型和区域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6300家;创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社2000家,平均入社成员639户。

  二、发挥综合平台作用,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各地供销合作社利用流通优势,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市场进超市的“绿色通道”,举办特色对接活动,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多渠道、多方式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线上线下大市场。总社连续举办五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资供应商、农产品采购商对接会,先后组织22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会进行对接,现场签订采购合同共计98.53亿元,实现“一个平台、三方受益”。近年来,全系统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和农副产品购进额年均增速均在20%以上,去年分别达到6950亿元和1.2万亿元。各地供销合作社通过发展农机、植保等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服务公司,创造性开展土地托管业务,服务土地面积1亿亩以上。

  三、探索“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各地供销合作社按照中央精神,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依托供销合作社自下而上构建乡镇、县、市、省四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体系,吸纳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会,为其提供现代农业、城乡商贸、农村金融等服务,把供销合作社的体制网络优势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优势结合起来,拓展了为农服务功能,增强了合作服务能力,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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