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作社助力农村产业发展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25

  安徽省太湖县黄岗群力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所在的太湖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以发展山区特色种养和板栗种植为主导产业。2010年,安徽省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后,合作社组织成员认真学习,在产业发展、供销服务、生产合作的基础上,在成员内部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目前合作社成员500多户,其中210户贫困户基本实现脱贫;互助资金规模达到2600余万元,累计发放互助资金5800余万元。成员年均增收2万多元。

  狠抓规范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按照有规范的章程、规范的组织管理机构、稳定的办公服务场所、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正常的经营服务活动场地、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六有”要求,狠抓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合作社建立“合作社+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板栗种植面积达到1万多亩,年产量800万公斤以上。

  坚持互助原则,守住政策底线。资金互助独立核算、封闭运行、风险可控,做到“五坚持、五防止”,即坚持互助性,防止办成金融机构;坚持内部性,防止资金外流;坚持民主性,防止决策失误;坚持群众性,防止“官办”道路;坚持服务性,防止片面追求盈利。合作社资金互助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长期实行较低的借款利率和相对简便的操作手续。

  实行民主决策,强化内外监管。合作社成立决策、理事、监事机构,理事会和监事会随时接受成员的咨询、质询。合作社设立社务公开栏,将成员以及成员账户所占的股份额度、分红情况,决算、提留等财务情况,成员借款额度、用途、还款情况等按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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