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06-28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管理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水产原、良种场生产管理规范》和《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与复查办法》要求,我厅对《安徽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安徽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 发送至电子信箱:747291228@qq.com

  2. 函寄至以下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邮编230061)。

  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

  联系电话:0551-62653775。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5日

   

  安徽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认定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和管理,提高水产原、良种供给和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水产种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水产原、良种场生产管理规范》和《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与复查办法》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水产苗种场:

  1.列入国家或省级渔业投资计划的水产苗种场。

  2.获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两年以上,符合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规划布局,经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水产苗种场。

  二、申请材料

  围绕生产基本条件、生产技术条件、原良种产品质量及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等内容,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1.安徽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申请表(附件1)。

  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自有资金建设不要求)。

  3.单位概况:单位名称、性质、编制、经费来源等批复文件,全场职工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名册(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或技术等级、从事的岗位)。

  4.水产原、良种及其他产品的生产情况、经营状况(提供年度决算复印件)。

  5.亲本引进或采集的原始凭证,省级(含)以上具有检测条件的高校、科研等单位提供的水产原、良种种质和质量检测报告,水质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

  6.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至少两年工作总结。

  7.与技术依托单位签订的技术合作协议(提供复印件)。

  8.其他材料:营业执照、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有关权属证明)、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提供《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证明、用户反馈信息、场区平面图、其他符合《水产原良种场生产管理规范》的相关材料等。

  三、认定程序

  1.企业自主申请。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自主提出书面申请。

  2.市县初审。市级农业农村局会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正式函报省农业农村厅。

  3.省级验收。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合格后,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科研、教学、推广、生产等部门的5名专家成立验收小组,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查验。验收小组全体成员对照《安徽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考评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分项考评打分,考评平均得分超过80分(含)为合格。综合考评结果报省农业农村厅审定、公示后,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安徽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认定公告(甲壳类原、良种场有效期3年,其他品种原、良种场有效期5年),水产原、良种场可根据批复文件制作和悬挂省级原、良种场铜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按如下规定命名:安徽省+县(市、区)名+品种(种类)名+省级原(良)种场。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按照验收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改进;到期仍不合格的,自整改截止日起两年内不再进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认定。

  四、监督、复查管理

  水产原、良种场应当严格按照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等要求,开展保种或选育、扩繁工作,确保亲本、后备亲本的数量和质量。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每年组织开展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专项检查,每三年实行全覆盖,并对其生产的原良种产品质量情况进行公示。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认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其名称、场地、性质和保种选育种类;确需变更的,应当按原程序提出申请。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至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并有配合渔业部门开展水产苗种相关工作的责任。

  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通过市级农业农村局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复查申请,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复查小组对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的基本条件、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经营情况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考评参照验收考评执行。对复查不合格的场家取消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注销原命名,自复查日期起两年内不再受理资格认定申请。因迁址、改扩建等情况暂不能接受复查的场家,可以通过市级农业农村局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暂缓复查申请,暂缓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暂缓期内中止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

  五、本办法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办法的通知》(皖农渔〔2013〕292号)同时废止。

   

  附件:1.安徽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申请书

        2.安徽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考评表

   

   

   

   

   

   

   

  附件1

   

   

   

  安徽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申请书

   

   

  申请单位:                            (签章)

  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技术依托单位:                               

  填报日期: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制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性质

  (营业执照所载类型)

  建场时间

  年  月  日

  投资规模

  总投资:       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   万元。

  固定资产总额:    万元。

  申请挂牌品种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号

   

  鱼(虾蟹、龟鳖等)苗生产能力

  (亿尾/只)

   

  鱼(虾蟹、龟鳖等)种生产能力(千克/只)

   

  基本情况

  1.单位简介

   

  2.生产设施情况(培育池、进排水情况或需特殊条件种类的生产条件和设施)

   

  3.配套设施设备情况(饵料、运输、增氧、清淤、供电、调温、供水等)

   

  4.实验室、档案室、资料室配备情况

   

  ……

  原、良种信息

  1.原良种名称、来源,引种、保种时间(分类填写)

   

  2.亲本保存(数量,雌雄比例等)与供应(数量/年)、主要供应区域等

   

  3.苗种生产(数量/年)与销售(数量/年)、主要供应区域等

   

  ……

   

  职工队伍状况

  (主要包括人员构成、员工技术职称等级及占比情况)

  工艺及技术方案

  (主要包括技术路线、核心选育种技术、保种隔离技术及规范标准等)

  生产经营情况

  (主要包括近3年资金来源、收入、支出及其他经营范围等)

  技术依托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依托单位简介、合作项目、合作时间等)

  市级农业农村局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安徽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考评表

  验收时间:                                       验收组长:

  被考评

  单位

   

  专家

  签字

   

  一票否决10项(合格划√,不合格划×)

  1.申报对象为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或经国家认可推广并取得经营权的品种(种类)。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渔业行政管理或监督等部门。

   

  3.取得相应品种(种类)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提供《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持有新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养殖水域、滩涂)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和规范合同(期限自验收之日起均不少于10年)。

   

  5.场区面积50亩以上,核心亲本保种规模达标(鱼类1000尾以上,虾蟹类2000只以上,贝类5000只以上,藻类100个株系备份以上,其他1000只以上)。青、草、鲢、鳙和团头鲂原种场应有1000亩以上天然水面。

   

  6.不存在遭遇不可抗力无法恢复生产,或复产后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情形。(仅适用于复查)

   

  7.无截留、挤占、挪用保种选育专项经费的行为。(仅适用于复查)

   

  8.近3年(含本年度)药残抽检结果合格(未被抽检年份视同合格),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仅适用于复查)

   

  9.无连续两次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行为,无遇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的行为,无不配合渔业部门开展灾情调度、恢复生产等行为。(仅适用于复查)

   

  10.至迟于有效期截止或暂缓复查期结束日前3个月提出复查申请。(仅适用于复查)

   

  如无一票否决项请填写以下评分项

  考评项目

  具体考核指标

  分值

  得分

  基本条件

  (20分)

  11.原种场应建在该种类的原产地,良种场应建在该种类适宜养殖的地区。场区环境整洁、布局合理,生产区、管理区、生活区合理隔离。水、电、路、热、增氧和投饵等配套设施设备完备、运转正常、维护良好。

  3

   

  12.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渔业用水标准。具备水质监测仪器设备、养殖用水预处理设施设备。生态环境适宜养殖种类的生长、繁殖和遗传性状保存。

  3

   

  13.种苗池、后备亲本池、亲本池、暂养池、大水面等标识明显,布局合理,比例适当。进排水系统分开且没有淤积、渗漏、坍塌现象。

  2

   

  14.具有废水净化处理设施设备,定期进行养殖用水水质监测,废水排放达到地方强制排放标准或《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中一级标准。具有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或处理设施设备。

  4

   

  15.聘用或配备1名及以上渔业乡村兽医或执业兽医,专职负责病兽药处方等制度。配备病死生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且正常使用,病死水生动物按照《染疫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SC/T 7015-2011)进行无害化处理。

  3

   

  16.资料室、档案室、实验室、标本室、药物及饲料仓库配套齐全,设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

  2

   

  17.具备开展原(良)种保种数量、外部形态与生长等项目测定的条件(见《水产原良种场生产管理规范》第十五条)。

  3

   

  技术条件

  (25分)

  18.场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水产养殖管理经验。

  3

   

  19.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遗传育种等相关专业知识,有苗种繁育生产工作经验。

  3

   

  20.中级以上、初级和技术操作工人占全场职工比例分别不低于8%、15%和30%。

  3

   

  21.制定科学合理的保种方案和良种选育技术路线,并不断完善。

  3

   

  22.原(良)种保存、生产及苗种繁育技术操作规程装订成册或上墙,掌握良好(现场问答)。

  3

   

  23.有省级(含)以上长期合作技术依托单位。技术依托单位在生产季节派人驻场,合作紧密。在品种选育上获得相关奖励。

  4

   

  24.公开发表相关论文,获得与保种选育相关的专利等。

  3

   

  25.定期对职工进行保种、良种选育技术及质量安全教育培训。

  3

   

  原(良)种生产质量管理

  (37分)

  26.亲本来源清楚、记录齐全(来源、时间、地点、数量、规格成活率及亲本情况等)。

  5

   

  27.亲本质量符合有关质量安全标准。无(2年内)质量检测报告不得分。

  5

   

  28.亲本种质符合有关标准。无(2年内)种质检测报告不得分。

  5

   

  29.建立亲本定期更新制度,按时记载,内容规范详细完整准确。

  5

   

  30.建立原(良)种、苗种生产记录制度,按时记载,内容规范详细完整准确。

  3

   

  31.建立原(良)种保种选育记录制度,按时记载,内容规范详细完整准确。

  3

   

  32.建立原(良)种培育和苗种繁育用药记录制度,按时记载,内容规范详细完整准确。水产养殖用药来源于合法企业的合法产品。

  3

   

  33.近3年未发生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建立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近3年每年均有申请挂牌品种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

   

  34.严格执行隔离保种制度。

  3

   

  经营管理

  (18分)

  35.建立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档案管理制度、培训考核制度等。张贴重要的管理制度。

  3

   

  36.建立饲料、药品等生产投入品存放、保管制度。渔用饲料来源于合法企业的合法产品。

  3

   

  37.建立销售记录、售后服务制度。为客户(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咨询和服务,用户反馈良好,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

  3

   

  38.年度工作报告提交及时,内容符合要求。

  3

   

  39.近3年生产经营不亏损。

  3

   

  40.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

   

  加分项

  41.是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育种单位。

  3

   

  42.被评为省级(含)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

  2

   

   

  合计

  105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5740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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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