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三名男子非法捕捞 将自己“捕”入法网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 作者:谢涛、詹伟 时间:2021-07-19

谢涛、詹伟)2021年7月10日下午,乐安县龚坊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龚坊镇濂坑村横溪岭组一小溪内有人在用电瓶电鱼,需要民警处置。接警后该所民警前往濂坑村横溪岭组,在现场看到三名男子正在用电瓶非法电鱼。

经询问,三人分别叫周某飞、钟某根、陈某平,他们是新干人,从新干县城一起开车来钟某根的老家(濂坑村横溪岭组)稻田附近的小溪内电鱼,携带一套电鱼设备、一个水桶,在小溪内捕获野生鱼、鲶鱼、翘嘴鱼和小虾等鱼类约两斤,根据《刑法》第340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三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目前周某飞、陈某平、钟某根三人已被乐安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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