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21〕2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巩固拓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成果,探索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服务乡村振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聚焦影响金融投入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依托“三支柱一市场”农村普惠融资服务体系,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加强种质资源和黑土地保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农村金融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疏通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阻滞环节,凝聚各方资源共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对国家已经部署的改革创新要求,统筹资源率先加快推进。立足关键领域、难点问题,选取重点地区开展新一轮普惠金融改革试验,为解决全局共性问题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有益经验。
——坚持巩固提升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成果,总结既有经验,推广成熟模式。坚持金融科技赋能,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作用,积极探索农村数字金融产品、服务、模式、监管创新。
(三)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供给充分、市场健全、便捷高效、功能齐备、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农村金融可获得性和便利性明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金融与“三农”良性互动发展格局日益彰显,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实现健康快速发展。
——涉农贷款增速保持较快增长,“十四五”期间,力争涉农贷款余额增加1000亿元以上。
——农业相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十四五”期间,力争推动3-5家农业相关企业上市融资。
——农业保险品种进一步丰富,保障水平和覆盖面逐步提升。
——金融机构县域网点布局合理,人员执业水平不断提升。村级基础金融服务站实现全省县域全覆盖,全省行政村覆盖率超过70%,重点地区实现村级全覆盖。省市县乡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评估、流转网络化体系全面构建完成。
——金融机构主动减费让利,涉农主体综合融资成本切实降低。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担保放大倍数不断提高。
——涉农金融机构深化改革步伐进一步提速,公司治理能力和资产质量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持续提高。
——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信用评级成为金融机构开展信贷授信的主要参考指标。
——在重点地区申请开展新一轮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先行先试,围绕产品创新、价值评估、产权交易、信用信息等领域构建形成标准化的制度体系、技术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
二、深化“三支柱一市场”服务体系建设
(四)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支柱服务效能。推动“吉农金服”农村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完善服务功能,支持其与政府相关部门、相关金融机构就农业保险、社会保障、涉农补贴等大数据资源开展应用,开发面向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字化金融服务产品。拓展农村基础金融网络,实现重点地区村级全覆盖,全省县域全覆盖。提升基础金融服务站建设质量,利用大数据优化信贷模型,降低涉农主体融资成本,“十四五”期间,利用全省农村基础金融网络发放贷款50亿元。(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物权融资增信支柱丰富服务内涵。鼓励省级物权融资服务公司与业内头部企业开展合作,扩大资本规模,探索线上增信模式,增加融资担保功能。推动省级物权融资服务公司依规履行相应程序后,提供机械化耕作、新型农业科技应用、土壤改良等专业化农业生产服务,拓宽土地经营权处置方式。鼓励省级物权融资服务公司提供物权融资咨询、产品开发、抵质押物权资产处置等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信用信息支柱加速发展。根据涉农主体特点和区域信用状况,分类制定涵盖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信用评价标准。构建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在各地政府统一组织和人民银行配合下,利用村级基础金融服务站网络采集各类涉农主体信息并实行统一入库管理。探索建立可采集、可评价、可更新的信用信息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信用文化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探索构建农民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加大征信助推金融支持“三农”力度,对符合标准的各类经营主体实行“授信上门”,提高贷款获得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快以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为中心的全省一体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发挥政府主导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作用,实现交易规则、系统建设、信息发布、交割结算、交易鉴证、服务标准“六统一”。规范农村产权流转机制,农村集体资产流转及再流转,必须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加强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农村土地确权、资产资源信息等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互联互通,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股权托管和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提供数字化、标准化的综合性交易服务,逐步形成覆盖农林水的大农业产权交易体系和跨部门的协调管理机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供给能力
(八)推进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业务下沉。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稳定大中型商业银行县域网点,增强网点服务功能。引导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增加乡镇服务网点数量。鼓励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到县域及乡镇布网设点,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金融机构与企业依法合规通过基础金融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业务,提供信贷、保险、期货、理财、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信息服务,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吉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水平。支持省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业务发展,强化信贷担保网络能力建设,为各类涉农主体提供专业化、低成本的融资担保服务。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重点关注国有资产保值、业务风险、代偿率、优质服务等可持续指标以及涉农融资担保政策性业务比重、业务规模、放大倍数、产品创新等政策性指标,增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涉农服务能力。(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组织。坚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服务“三农”方向不变,通过民间资本参与、政府政策扶持等多种方式,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成为农商行,提高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支持金融机构和符合准入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参与入股服务“三农”的村镇银行。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资本实力,通过细分市场、特色经营、全程风控等措施,提升服务能力。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审慎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吉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大力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推进“三农”大数据归集和应用,整合土地确权、涉农补贴、涉农保险、农产品营销以及农民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等相关数据资源,脱敏脱密后推广数据应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利用“三农”大数据信息开发应用服务。鼓励国有大中型银行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大力推进“三农”金融业务数字化转型,提升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广发展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互联网支付平台等线上渠道建设,健全业务线上申请、受理、办理全流程操作,促进金融服务提速增效。依托“吉企银通”融资平台,搭建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对接板块,提供融资信息登记、信贷产品展示、融资对接互动、信用公示等服务,便捷银企、银社、银农对接效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逐步将集体(个人)林权、集体资产股权、设施设备、畜禽活体等涉农抵质押品纳入登记范围。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订单质押贷款、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体(个人)林权、农机具、畜禽活体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健全完善抵质押品价值评估体系,完善评估执业规范和评估标准,培育和引入资质高、信誉好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创新开发各类涉农产权抵质押金融产品。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推广创新扶贫过桥贷款以及补充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金融产品。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吉林银保监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畜牧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三农”功能
(十三)拓宽农业相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充分发挥上交所、深交所吉林省基地上市孵化器功能,推动农业相关企业开展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培育引导更多的农业相关企业进入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相关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以及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发展,用好债券市场融资工具,鼓励优质农业相关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吉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着力增强基金服务农业产业功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和现代种业发展等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动社会各类资本组建农业产业基金、农业创业基金等,投资粮食、畜禽、牧草和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加大黑土地保护和利用、支持农作物规模化生产、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吉林证监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利用期货市场支持农业发展。深化与期货交易所的战略合作,广泛开展期货市场宣传与培训。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功能,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鼓励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利用期货等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支持期货机构开展“保险+期货”业务。支持建立大宗农产品期货配套交割仓库。(吉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农业保险综合保障水平
(十六)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量。用好用足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提高保障程度,降低保险费率,增强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抵御风险能力。积极发展农业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部分县域优先试点,将规模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增强农业保险产品吸引力,充分保障农户的物权收益和劳动力收益。加大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开展肉鸡、肉牛、中药草、蔬菜、食用菌等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进一步完善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探索开展气象指数保险、收入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等业务品种。推广农民住房保险、农机保险和设施农业保险等保险业务。继续对全省脱贫户开展“6+N+1”产业保险,保险费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引入无人机、生物识别、测长估重、电子耳标等技术,改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方式方法,强化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投入成本。支持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物联网+”技术,为农业保险提供增值服务。结合农户土地权属证明,充分利用3S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辅助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在试点地区优先开展试点工作。优化农业保险查勘定损和理赔机制,做到“应赔尽赔、足额赔付、快速理赔”。(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快农业保险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适时搭建农业保险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我省农业保险政策研究、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等提供基础支撑。选聘第三方机构开展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不断促进我省农业保险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建设。(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探索农业保险产品和模式创新。鼓励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探索开展“农业保险+”,构建“基本险+附加险、政策险+商业险”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通过农业保险的增信功能,提高农户信用等级,不断推动农业保险由风险保障服务向综合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转变。(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二十)推动信用信息数据应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制定实施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政策,依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结果,对信用评级较高的涉农主体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授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执行优惠利率。推动信用信息数据在金融、民政等政府部门的共享和应用,鼓励相关部门在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信用良好的涉农主体一定倾斜,实施城乡一体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省民政厅、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优化农村金融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金融管理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维护良好的金融竞争环境和经营秩序。督促金融机构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降低涉农主体融资成本。健全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完善农村金融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体系。严厉打击逃废债、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扰乱正常金融秩序活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公安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动构建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农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整合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信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采集财经网站、社交媒体、各类报刊的金融数据,研判金融风险隐患。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与公安、金融部门建立密切合作机制,及时共享金融风险防控信息,提高执法响应速度,保障农村金融稳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双基联动”建设。支持基层党组织参与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站建设,发挥各自优势,信息互通、服务互动,培养诚实守信、遵规守约习惯,促进培育良好村风,助力共建共治共享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省委组织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措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和县(市)要建立健全本地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目标和分工,扎实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强地方金融服务和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市(州)和县(市)金融工作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提升涉农金融服务水平,加强“7+4”金融业态监管力度,健全完善与乡村振兴发展实际需要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和监管能力。(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强货币政策引导和差别化监管。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内部考核机制,落实普惠型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差异化监管政策,合理界定尽职认定标准和免责情形,完善尽职免责制度。加强涉农贷款服务、考核方式创新,用好用足不良贷款核销政策。(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强化财政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支持和引导作用,通过一奖一补、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安排一定额度财政资金,建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风险补偿及周转机制,对涉农信贷服务产生的风险给予一定比例补偿,对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给予接续周转。(省财政厅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督导落实。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纳入年度市(州)和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加强对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情况的跟踪调度,适时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省委农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支持申建普惠金融试验区。选择基础较好、带动作用较强的地区,申建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紧扣国家战略部署,围绕涉农金融服务热点难点,大力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为解决全局共性问题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有益经验,成熟后向其他地区逐步推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吉林证监局及试验区市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多种媒体平台,开设专版、专栏、专题网站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氛围。(省委宣传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各市、县级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图解《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意见》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zcfg/zc/202107/t20210715_8140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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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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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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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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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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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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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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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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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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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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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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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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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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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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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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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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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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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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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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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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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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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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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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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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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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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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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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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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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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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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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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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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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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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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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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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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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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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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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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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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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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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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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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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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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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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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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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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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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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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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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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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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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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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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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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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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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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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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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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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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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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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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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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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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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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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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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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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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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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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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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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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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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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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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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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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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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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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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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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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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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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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