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法院多举措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次性解决

来源:江西省宁都县法院 作者:陈连保 黄安石 时间:2021-08-18

         执法内参中级调研员谢满生讯;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针对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多发,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执效率,多措并举力促纠纷一次性解决,效果明显。自2018年12月7日,该院道交法庭成立来,共受案 938件,结案907件,结案率为96.7%,案件赔偿实际到位率97.1%,实现了从事故发生后的咨询到实现理赔的“一站式”服务,无一起交通事故再次引发闹访、缠访、上访事件。服务前移便民化。为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需在交警、保险、法院来回跑的麻烦,力求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解决纠纷,该院场地前移,将道交法庭设在县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内。人员前移,要求道交法庭人员统一到设在县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内的道交法庭办公。工作前移,道交事故从发生开始,道交法庭工作人员就可以介入参与事故处理,绝不让矛盾纠纷外溢。纠纷化解一站式。实行当场立案、当场调解、促使当事人当场履行的方式,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立、审、执服务。依托智慧法院的平台,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网上立案,网上上传案件材料;在道交法庭就可以办理立案、扫码或刷卡缴纳诉讼费、领取文书、办理付款等诉讼业务;道交法庭的科技法庭能够实现庭审直播、电子送达文书、短信提醒审判信息、文书上网。多家联动化纠纷。引入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对调解工作的指导作用,整合交警的行政调解、保险公司的行业调解以及基层的人民调解的资源,集中办公,道交纠纷进入处置系统以后,马上进行多元调解的任务分配,迅速做好工作的对接。形成了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对接严密的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格局,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将矛盾消除萌芽状态。创新快审新模式。对诉前调解不成需进行司法鉴定的,试行将司法鉴定前移至诉前;同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完善道交案件交换证据顺序,将交换证据程序前移至诉前。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在庭前工作基础上,对简易案件进行庭审程序简化,仅对有争议的证据及事宪进行质证辩论,对少量复杂案件按普通程序审理。创新适用表格式裁判文书,凡当庭宣判或调结的案件,当庭送达裁判文书。理赔直付保履行。树立“立审执”一体化观念,统筹兼顾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与保险公司实现保险理赔无缝对接。创立“理赔直付”制度,制作令状式的“付款通知书”,办案人员用网络把付款通知书发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凭付款通知书载明的信息把保险理赔款直接汇入当事人账户→当事人在收到理赔款后的10天内任何一个时间节点来道交庭填写收款确认书,只需跑法院一次,在裁判文书生效后的10天内就能拿到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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