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法院四项举措全面发挥人民法庭职能

来源:宁都县人民法院 作者:廖安生 时间:2021-08-23

         执法内参中级调研员谢满生北京讯;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贴近群众的优势,最大限度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成效显著。畅通立案方便群众。启动立案登记制度,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做到当日审查、当日立案、当日受理。对一些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主动上门立案、上门调处。对贫困户、下岗职工、低保人员、残疾人等交不起诉讼费的困难群众,及时报批审核给他们减、缓、免诉讼费,让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指导民调化解纠纷。与辖区乡村两极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建立良性互动关系。通过选择典型案例,组织观摩庭审、参与现场调解等方式指导人民调解员进行纠纷调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审查,有违背法律政策的,予以纠正。积极介入人民调解员的选拔,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参与管理促进和谐。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针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苗头,掌握的社情民意和群众意见,认真分析研判,及时向辖区党政部门反映沟通,并提出有计对性的司法建议,共同研究,寻找策略,以切实解决问题,消除矛盾隐患, 真正实现促一方和谐,保一方平安”的目标。巡回办案宣传法律。巡回办案常态化,对双方当事人同住一村且交通不便的偏远乡村案件,以及一方当事人年龄较大或身体状况等原因难以到庭参加诉讼案件,均巡回审理。创新方式方法,选择一些婚姻家庭纠纷、赡养关系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的典型案例巡回审理,有效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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